河北“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开展光热发电试点示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0评论 | 5652查看 | 2017-09-20 11:09:00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开展并稳步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

  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能源革命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安全战略方针,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围绕保供应、调结构、转方式、强支撑,着力增强有效供给、推进清洁替代、提高利用效率、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可靠,统筹好自给与外供的关系。把保障合理需求作为能源发展的底线。合理开发利用省内能源资源,增强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自给能力,稳定煤炭、石油、天然气输入,主动融入国内外能源发展大格局。

  2.绿色低碳,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清洁环保作为结构优化的主攻方向。满足现实需求,着眼长远战略目标,加快“双重替代”进程,促进加快转型、绿色发展。

  3.多元互补,统筹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把开放融合作为能源发展的现实途径。积极开发利用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各类清洁能源,围绕加工转换、梯级利用、分散互补等模式,建立多品种、多源头、多方式能源供需系统。

  4.节约高效,统筹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从供需两侧全面着力,坚持增量清洁、存量优化,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利用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努力打造清洁、高效、智慧能源系统。

  (三)主要目标。

  1.控制总量。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2%。电力消费39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2%。

  2.优化供给。压减省内煤炭产能5100万吨,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580万吨和9亿立方米左右。电力装机容量9850万千瓦,其中煤电5200万千瓦。原油加工能力7000万吨左右,油、气、电输入能力大幅提升。

  3.调整结构。煤炭实物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0%以上,风电、光电装机分别达到2080万千瓦、1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左右。

  4.提高效率。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9%(争取),能源转换效率达到81%,煤电单位供电煤耗降至305克标煤,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6.4%以下。

  5.降低排放。分散燃煤压减到1000万吨以内,电煤比重提高到40%以上,燃煤发电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工业燃煤排放达到先进标准,燃油全部达到国V以上标准。能源消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浓度较2015年下降20.5%。

  6.改善民生。县城以上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天然气管网覆盖率95%以上,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640千瓦时。

  专栏1 “十三五”主要发展目标

  注:括号内为5年累计值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生产革命。

  1.优化煤炭生产供应。

  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高、安全隐患大的煤矿退出市场,依法关闭长期亏损、运营困难和非机械化生产的落后煤矿,到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5100万吨。结合煤炭资源、区域功能等情况优化布局,到2020年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基本形成“无煤市”。推进煤矿企业整合,推动生产集约化,到2020年煤炭开采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煤矿数量60处左右。合理确定煤矿产能,打击超能力开采行为,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保持7000万吨、6000万吨水平。

  推动绿色安全开采。大力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矿井机械化改造,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采出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生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建设生态文明矿区。

  优化省外输入煤源。发挥我省邻近资源省(区)、输送通道密集等优势,建设全国性煤炭集散中心,保障煤炭供应。深化与周边煤炭资源大省合作,积极引进神木低硫煤、榆林兰炭等优质煤源,优化燃煤质量。强化煤炭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外来煤洗选,严格控制劣质煤流入。

  加强资源勘探储备。深化煤田勘探程度,增加资源储量。开展现有矿井深部和外围补充勘探,提高勘探级别。论证地下气化技术,探索深部资源开发技术措施,强化开采技术储备。

  2.强化油气安全保障。

  加强油气资源开发。做好华北油田、冀东油田资源接续,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开采方式,努力实现稳产、增产。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勘探开发渤海湾油气资源,增强资源储备。强化基础研究,推进地质条件勘查,做好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提高资源输入能力。协调配合、加快建设陕京四线等气源干线,推进LNG(液化天然气)接卸站建设,扩大接卸能力。到2020年形成管道气源输入能力1800亿立方米、海上LNG接卸能力1300万吨,我省保障供应能力达到300亿立方米。结合石化基地建设布局,建设原油码头,海上原油接卸能力达到6000万吨。

  优化原油加工生产布局。发挥消费中心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节点区、沿海临港等优势,结合油品质量升级工程,推进石化基地建设。加强国内外战略合作,促进燕山石化等省外炼化企业迁入,整合省内地方炼厂,结合淘汰落后,建设曹妃甸石化基地。依托海上原油进口通道,提升改造沧州地区炼油能力。推进千万吨级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造。

  完善油气输配管网。按照统一规划、互联互通、功能互补原则,完善省内天然气集输干线网,省内集输能力达到300亿立方米以上;继续推进“县县通”工程,完善天然气输配支线网,基本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完善港口至内陆炼厂原油配送管线,改善炼厂原油输入条件;谋划建设炼厂至消费集中区成品油输配管线,提高成品油输配水平。


  专栏2 煤炭、油、气供应保障

  煤矿建设和改造:推进邢台矿西井、九龙矿产业升级改造等在建煤矿建设,形成先进接续产能。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现有矿山安全生产改造、技术装备升级和生态恢复建设。支持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建投集团等企业在山西、内蒙古等地合作建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的煤电基地。

  油气资源输入:建设陕京四线、中俄天然气东线、蒙西煤制气管线、鄂安沧管线、天津LNG外输管线等气源干线,到2020年新增气源输入能力1300亿立方米;加快曹妃甸、黄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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