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0评论 | 3956查看 | 2018-04-08 18:25:51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在向行业释放积极信号,将有效缓解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新能源发电的现金流压力和补贴压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
有效解决电力消纳问题
所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非水电配额)。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重点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周洪山表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的消费比重。
“国家层面想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解决两个问题。”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朱亚楠认为,一方面是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特别是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带来的严重弃风弃光和部分地区限电情况,这是配额制实施首要出发点;另一方面为电力的市场化交易奠定一定的基础。
朱亚楠进一步解释道,《征求意见稿》对地方政府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作了一些硬性指标考核规定,“如果没能完成这些指标考核,地方政府上马一些重能耗的项目,将会不予审批。”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对此,周洪山说:“配额制的义务主体由发电侧转向需求侧,从消费侧规定各地区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可拉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尤其是光电、风电的消纳利用,更好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此外,按照规划目标,到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20%,但从目前来看,截至2017年年底,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4.2%,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量的26%,“这距离规划目标还有一段距离,可再生能源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需要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加速,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周洪山表示。
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证书作为记录计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产、实际消纳和交易的载体,用于监测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完成情况。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市场化,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
对此,周洪山表示:“卖方主体为送端电网内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买方主体为受端电网企业、大用户、售电公司和火电企业,而目前卖方主体大部分集中在西北地区,买方主体主要在东南和南部地区,需要远距离输送。因此,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促进跨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化。”
“目前电力市场交易集中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手里。虽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政策,成立售电公司,但输配权都没能掌握在自己手里。”朱亚楠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企业手中拥有这一证书就可进行跨区域交易,事实上也间接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同时,就目前而言,我国拥有多个区域性电网,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蒙电等个别地区的地方电网,这些电网之间的沟通、交易虽然存在,但比较少。朱亚楠认为,证书制度对区域电网的电力交易市场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补贴缺口不断加大,截至2017年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高达1100亿元。“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逐步减少将是大势所趋。但保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增长,确保行业健康发展,需要保证发电企业资金需求。”周洪山表示,因此,通过证书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将会改善发电企业的现金流,有助于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退坡问题。
配额制实施有待观察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才迈出一小步,只是向市场和行业释放积极信号,需要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包括落地、监管、后续评价等一系列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
“虽然《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实施指日可待,但尚未明确对配额制的交易和考核具体办法。因此,《征求意见稿》关于配额制的一系列设计需在执行过程中有待观察。”在周洪山看来,需要后期出台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让配额制政策真正落地执行。
朱亚楠也表示,目前实施细则还没出台,配额制需在具体执行中继续观察。“现在电网建设主要依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本身,需要巨大的成本投入,并且电网的能力是有限的,区域长距离输送还比较薄弱。如果将来实施细则出台,能落地、能实施,能促进市场发展,就可能促进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建设区域性的电网,这样就可以促进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电力交易。”
此外,电力市场化交易还面临着省际间壁垒等诸多障碍。周洪山表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市场化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国家层面实现全国范围统一规划、统一平衡。同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交易市场,从而保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