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有序推进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
来源:能源评论 | 0评论 | 3422查看 | 2018-05-24 09:15:00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推进三大机制,落实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实施效果。

  能源局此次推进的三大机制分别是:电价退坡机制、建设内容调整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

  推出三大机制的背景,是光热发电的发展,明显慢于此前的预期。

  从装机上看,对于光热利用技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500万千瓦,但根据《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17》,去年,全国光热发电装机2.8万千瓦,不到规划目标的1%。

  从项目上看,在第一批在20个光热示范项目中,按计划今年投运的项目仅为4~5个。

  一直以来,光热发电项目的一大桎梏,被认为在于其成本过高。而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统计,2010年到2017年间新投入运行的光热电站中,单位千瓦成本下降27%,总体全寿命期内的成本下降33%。

  与光伏发电相比,这个速度并不算快,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技术进步,国际光热发电市场在2017年出现了4次创历史新低的中标价格,这让业内人士相信,在2018年,光热发电的成本或将继续降低。

  因此,建造成本高已经不是首要挑战。当前,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为1.15元/千瓦时,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的示范项目,均可适用此标准。随着光热价格降低,诸多参与者也会进入这一领域。因此,建立电价退坡机制,则是希望能够在成本走低的背景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让光热市场市场在良好状态中释放出活力。

  与退坡机制相比,内容调整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则更重要。

  内容调整机制,即在不影响行业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项目业主可对相关示范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项目退出机制,则指对主动退出的示范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逾期未报送建设承诺的示范项目,则取消项目示范资格,不再享受示范政策。

  不难看出,这两项机制旨在让光热项目的推进更合理、更有序。

  作为新兴产业,光热上下游产业链较长,且部分技术尚在突破过程中。因此,快速市场化,推进项目落地,可能会导致部分环节出现问题,这并不利于行业健康的发展。因此,根据行业的现状,先协调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关系,让行业可以生发出自我调节的能力,不急于一时的落地,这不仅对行业长久发展更有力,还可以给后程加速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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