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847查看 | 2018-07-30 14:05:00
国家能源局7月30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第二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还将解读《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我们大家都知道,可再生能源消纳一直影响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从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数据来看,整个消纳情况是有所好转的,请问梁司长,背后原因是什么?我们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梁志鹏:这位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确实是体现可再生能源发展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可再生能源消纳,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专门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对解决弃水弃风弃光,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高度重视,在2017年专门制定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各个省级的电网公司,共同采取了多种措施,集中解决可再生能源面临的消纳问题。
我用五个词对这个工作作一下介绍。第一,监测。第二,督查。第三,调度。第四,交易。第五,监管。
监测,我们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设和运行的年度监测,做到心中有数,按照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情况,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设布局进行调控,避免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严重地区进一步加剧,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我们已经连续几年发布风电监测评价报告,对风电建设实行了预警制度,红色预警,就是把已经在建项目暂停下来,集中精力解决已经并网的风电项目的消纳工作。对于橙色预警,就是暂停再启动新的项目建设,也是把已经进入建设阶段或者已经并网的消纳工作解决好。对于绿色地区,也要在国家规划指导下有序开展建设。从去年开始已经建立了对光伏发电投资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也是用这种评价的方式,红色、橙色、绿色的预警方式,指导各个地区开展光伏发电建设,保持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电力送出、电网消纳保持一个协调,能够互相匹配。
另外,对风电建设和光伏发电建设,在2018年发布了两个文件,风电主要是强调在新的项目建设必须落实电力的送出和消纳的条件,光伏发电的建设也是如此,也要把送出和消纳条件放在第一位。同时通过竞争的方式来配置风电项目和集中式的光伏电站项目,这样做到优化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和提高利用率。
第二,督查。今年国家能源局组织了对弃水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消纳工作的督查工作,这项工作是我们局的电力司牵头,市场司和新能源司配合,还有有关地区的监管办,一起组织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发现现在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督促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完善有关工作的措施,加大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所以说我们在上半年取得了一些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的成绩,和上半年组织督查工作也有关系,说明各方面采取措施还是有了比较好的效果。
第三,调度。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为主,组织有关省级电网以及跨省区的电力调度,优化运行方式,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创造条件。可以说在风电、光伏这些比例比较高的省级电网都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监测和信息优化调度系统,在新能源并网运行、电网调度管理上比前几年有了很大的提升,为消纳可再生能源创造了条件。
第四,交易。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全面推进,各个地区也开展了各种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交易。简单来说,有本地的风电、光伏和大的电力用户的交易,和自备电厂的置换交易,还有通过跨区的输电通道,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专项交易,通过这些交易工作,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第五,加强监管。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驻机构,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以及市场交易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光伏发电开展了专项监管。这些监管方面工作的加强,使得可再生能源有关政策得到了更好落实,也使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总体来讲,今年以来,可再生能源消纳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虽然说今年与两年前相比,从去年开始好转,今年更好一些,电力总的需求为可再生能源消纳创造了条件,但是可再生能源消纳还是一个长期问题。按照我们能源发展的战略,可再生能源还处于不断发展壮大的发展阶段,按照十九大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总的战略部署,今后可再生能源还需要更大规模的发展。所以从长远来看,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的长效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我们也在做的工作就是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工作,这项工作正在研究制定,3月份已经征求了一次意见,最近我们按照上次征求意见以及各个部门反馈的意见正在修改完善这个文件,准备近期再次向各方面征求意见,继续完善这个政策。我想,今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机制会更加完善,更有利于我们国家可再生能源的长远发展,能够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也给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