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0月15日,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海西州绿色发展新能源资源调查及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修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涉及5个包,其中包1为柴达木国家级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基地规划编制。
海西州下辖德令哈、格尔木、茫崖市3个县级市,天峻、都兰、乌兰3个县以及大柴旦1个县级行政委员会。目前,德令哈有两个商业化光热发电项目,分别为已建成的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光热发电项目和在建中的50MW中控德令哈塔式光热电站。格尔木有一个鲁能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在建。整个海西州具有较大的光热发电开发资源潜力。
附招标公告全文: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西政函【2018】98号批准,招标人为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现委托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绿色发展新能源资源调查及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修编
采购项目编号:GJZB-FGS2018-0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318万元(包1为60万元;包2为48万元;包3为40万元;包4为150万元;包5为2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5个包;
包1:柴达木国家级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基地规划编制
包2:海西州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规划编制
包3:海西州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
包4: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编制
包5:海西州新能源资源调查专题报告编制
项目内容:详见 《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开展本项工作的业务能力,鼓励具备国家级能源智库单位参与竞标。
2)深刻理解我国光热产业链现状与发展政策,具备制定国家级太阳能热发电政策和组织实施国家级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相关工作的经验。
3)全面了解光热项目生产运行实际和发展潜力,具有投资运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实践经验或曾组织实施各类技术路线在役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运行评估。
4)深入了解海西州发展基础和产业条件,具有本地区光热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经验。在海西州组织研究太阳能发展相关规划不少于两项,并组织实施过州级太阳能热发电课题研究工作。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或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全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两个地区性风电规划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业务或项目;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组建的核心咨询团队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团队需要配置固定的新能源注册咨询工程师;
4)投标人须具备参与清洁供暖相关规划、方案或可行性研究的经历;近三年具备地市级及以上的能源、新能源规划的工作业绩;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两个地区性规划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或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业务或项目;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组建的核心咨询团队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团队需要配置固定的新能源注册咨询工程师;
4)投标人须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两个地区性新能源资源评估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30日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年10月5日至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包1、500.00元;包2、400.00元;包3、400.00元;包4、800.00元;包5、3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文博路3号9号楼2单元2163室
购买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交易中心二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海西州德令哈市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897176564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4325646
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博路3号9号楼2单元216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逸路支行
开户名称: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银行账号:0214 2010 0018 4226
其他事项: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监督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西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26934
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附招标公告全文: 海西发改委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