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核建”)发布公告称,其母公司中国核建集团已于2月12日与中核集团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核集团将直接持有该公司61.78%的股份,中国核建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其股份。
上述公告称,中核集团吸收合并中国核建集团,中国核建集团不进行清算,中核集团吸收中核建集团而继续存在,中国核建集团解散并注销。中国核建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中核集团承继和承接。此外,中国核建的实际控制人变为中核集团,国务院国资委作为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18年1月,中核集团与中国核建正式公布重组事宜,一年后,合并迎来“收官”。作为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国电集团与中神华集团合并后,能源行业第三个重组案例,“两核”重组后的中核集团核电产业链将更加完整。
公开信息显示,重组前的中核集团主要从事核军工、核电、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核环保工程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已建立了完备的核燃料循环工业体系,是国家授权对核燃料实行专营的唯一主体;在核电领域,也是我国核电领域主要投资和运营主体。
而重组前的中国核建集团在中国核电施工工程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其具备同时承担40台核电机组的建造资源和能力,历史高峰时,曾同时在建30多台机组。目前,中核建在建的机组约20台,“两核”重组后,仍将继续服务中国所有的核电项目建设。
据中国核建近日发布的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18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541.33万元到1.15亿元,同比增加5.32%到13.5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签合同及在执行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增加,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业内专家表示,中核集团与中国核建集团合并后成立的新中核集团将形成核电开发建设一体化模式,实现业务互补、优势互补,建设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性核工业集团,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中国核电“走出去”。至此,核电产业也将迎来中核集团、中国广核集团以及国家电投“新三角”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