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遵循市场规律和电力系统运行规律,建立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科学论证电力市场模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电力市场模式,确保市场模式有良好的开放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原则上,电网阻塞断面多的地区,宜选择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起步。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
《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经信厅),北京市城管委,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投、中核、中广核、华润集团,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