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2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旨在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电源接入电网以及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与大电网互联的监管。跨省、跨区电源外送和电网互联另行规定。办法所称电源含常规电源、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等。其中,集中式新能源发电是指除分布式发电外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安装,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意见稿》指出,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请,或拖延接入系统;(二)拒绝向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须知晓的输配电网络的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的信息;(三)对分布式发电等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发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四)违规收取不合理服务费用;(五)其他违反电网公平开放的行为。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订工作,形成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guotao@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