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或将迎来六大变化
发布者:lzx |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 0评论 | 2841查看 | 2019-12-09 17:00:01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那么,这份以“严控投资”为核心的文件,对正在进行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有什么影响呢?初步分析之后,笔者认为有望呈现以下6大变化:


变化之一:电网公司更加开放、包容,“存量混改”迎来突破机会


在国网公司严控电网投资的背景下,“减少增量投资”将成为新常态。这无疑将降低电网公司对增量配电项目的参与意愿,为其他主体“腾出”更多投资机会。同时,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配网投资需要,笔者判断,国网公司可能会开启“存量混改”,即将存量配电资产、存量配电区域拿出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以解决自身投资不足的问题。


事实上,“存量混改”是电改9号文的要求,但之前一直未有进展。随着国网对自身投资的限制,“存量混改”有望迎来突破机会。


减少增量投资、开启存量混改,意味着电网公司将以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态度对待进入配电业务领域其他主体。“守土有责”,甚至“宜控则控”,都可能成为历史。


变化之二:地方政府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改革”成为发展需要


地方政府的摇摆不定,被人诟病为增量配电改革推进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人则尖锐地指出“摇摆”的原因,是“既想搞改革,又怕担责任,还怕得罪电网”。笔者判断,在电网投资下降后,有迫切用电需求的地方政府将或主动、或被动地投身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摇摆”有望成为过去式。


变化之三:试点项目更加丰富、多样,“全面开花”可能成真


基于前述变化一、二,在电网公司更加开放包容、地方政府更加积极主动的大环境下,增量配电改革有望迎来突破,试点项目的类型更加丰富、多样。


变化之四:投资主体更趋理性,“大鳄入场”概率增加


在外部环境改善、试点项目增多的情况下,可供选择的项目将增多,“供求关系”更趋平衡,投资主体将更趋理性。同时,笔者大胆预测,一直在旁观察的“大鳄”——如发电集团及其他跨界大鳄,或将伺机入场。而前几天刚刚得到的一则消息是,法国电力集团已准备进入中国的增量配电业务市场了……


变化之五:配电市场投资机会增多,“竞争”“分化”同时加剧


很简单,试点项目多了、投资主体多了,“竞争”想不加剧都难。同时,笔者判断,市场分化也将同时出现:优质项目遭到哄抢,差一点的项目无人问津的现象难以避免。


变化之六:投资区域突显,中西部成为重点


根据826号文,“亏损单位不再新增投资”,“亏损单位要以扭亏为首要任务,仅安排维持安全运行和供电服务急需的简单再生产投入,原则上不再新开工项目”。——但问题是,亏损单位不再新增投资,但“亏损单位所在区域”新增配电投资需求怎么办?


据此,笔者很容易得出结论:“亏损单位”所在区域将成为增量配电业务投资的重点。


哪些区域是亏损区域呢?笔者没有查到详细资料,但注意到下面几条线索:


一是19年4月18日,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北京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理事长会议上,国网公司寇伟董事长坦言:受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电量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今年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一季度公司售电量、收入增速分别同比下降4.9和11.5个百分点,省级电网企业亏损面呈扩大趋势。——注意,这里提到了省级电网企业亏损面扩大问题,说明不仅有省级电网亏损,而且亏损面呈现扩大趋势。


二是10月31日,中电联发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提到,针对持续的政策性降电价、售电量增速下滑、电价交叉补贴等因素导致电网企业利润明显下滑、中西部省级电网大面积亏损等相关问题,中电联提出政策建议。——笔者注意到,这里用了“中西部省级电网大面积亏损”的表述,可见,亏损的省级电网重点分布在“中西部”,而且是“大面积”的。


三是查阅度娘,显示:中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6个相邻省份;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笔者需要提醒的是,中西部共计18个省区,其中属于国家电网供电区域的有15个。


换言之,增量配电业务的投资重点应该集中在这15个省区之中。


当然,以上分析是对826号文的肤浅理解,真实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其实,以上6个变化,即使仅仅能够实现一部分,那么2020年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也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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