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八个试点规则出台、完善并相继进入试运行阶段,大家对现货市场的认识也逐渐深入。比如,基于边际成本报价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却导致电厂无法回收固定成本,于是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引入容量市场的观点。笔者认为,容量市场看起来美好,实施一定要慎重,原因如下:
1.容量市场不是独立的市场,而是对能量市场的有效补充,帮助市场主体回收在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不能完全回收的成本。现在的现货市场还不成熟的时候,引入容量市场为时过早。
首先,根据2015年11月发布《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电力市场的建设原则是”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补充“。现在这两个市场建设、衔接面临挑战,除了表面的电力曲线分解、匹配问题之外,还有深层次的:如何将一个基于长期平均成本竞争的市场与一个基于短期边际成本竞争的市场,通过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建立起套利关系,以实现两个市场的均衡。
对电力市场建设来说,这是个根本问题。答案将直接影响市场模式的选择,需不需要容量市场;答案也将会影响到电厂等资源在能量市场的收益情况,而这是设计容量市场的基本前提。
其次,辅助服务市场方面,目前各试点均存在交易品种不全、规则不完善的问题,而且价格传导机制不健全,还是沿用”谁承担、谁收益“的零和博弈方式,电厂在辅助服务市场的收益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
2.监管能力不够。容量市场不是完全的竞争性市场,兼具计划制定和市场竞争两方面的特征,计划因素突出体现在容量需求曲线上,以PJM的可靠性定价模型RPM机制为例:
上图为出清示意图,折线ABC即为容量需求曲线——变动资源需求VRR。VRR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而是由PJM通过行政手段制定的,VRR在价格、容量两方面的变动将会给电厂收益、用户成本带来影响。
因此,PJM需要将曲线上报监管机构FERC批准,这对监管者的能力提出了很大的要求和挑战,需要对多重市场运行状况、资源主体成本构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负荷电源变动趋势做到准确把握、缜密分析、精准预判,同时还要善于听取各方观点、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各方矛盾。
一言以蔽之,要有足够的、真正的权威,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举个例子,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在2019年12月19日要求PJM修改最低报价规则(Minimum Offer Price Rule,MOPR),以解决发电资源的州补贴问题。
此举被认为是阻碍州清洁能源发展,引发可再生能源行业强烈谴责。FERC坚持认为:MOPR不会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可再生能源已经足够成熟,完全可以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参与竞争。马里兰州、伊利诺斯州和新泽西州在今年4月份表示,不认可FERC的说法,并且考虑退出PJM的容量市场,代之以固定资源需求FRR。
久经考验、老谋深算的FERC尚且如此狼狈,初出茅庐的监管者可想而知了。几乎同时,FERC批准PJM修改VRR曲线的指令也引发各方争议,包括在FERC内部。
3.国外容量市场存在争议。容量市场只是容量支持机制的一种,还包括容量补偿机制、稀缺电价机制等。从国外来看,实施容量市场的国家、地区并不多,只有PJM、ISO-NE、NJISO、英国、法国、西澳大利亚州等。
北欧等国采用的战略备用机制能够解决供电可靠性问题,但不能给投资起到引导作用,不属于容量支持机制。美国的德州、加州都曾经考虑过容量市场,最终都没有实施。2010年以后,由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增加,导致批发市场价格走低,资源充足性面临挑战,德州曾考虑引入容量市场,但最终未获德州公用事业委员会(PUC)批准,PUC决定以提高批发市场竞价上限的方式吸引新容量投资,保持ERCOT市场单一电能市场的原状不变,不引入容量市场。
2018年11月19日,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拒绝了独立发电商“为CAISO(加州)建立强制性容量市场”的提议。发电商认为强制性容量市场可以保证在没有远期容量市场的情况下获得投资回报,但FERC认为加州电力资源已足够可靠,不会发生严重的供电可靠性问题,因此无需建立强制性容量市场。刚才提到PJM的容量市场遭遇成员退出的棘手问题,英国的容量市场碰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
2018年11月19日(没写错,和上面的就是同一天),清洁能源发电商Tempus Energy公司质疑英国容量市场偏向发电机组、歧视需求侧响应资源,欧洲法院对此表示支持,并裁定暂停英国容量市场拍卖计划,英国的容量市场暂停。现在英国脱欧了,不知道容量市场恢复没?
尽管国际能源署IEA对PJM的容量市场大加赞赏,认为RPM机制:提倡利用市场力量激励容量投资的先行案例;成功的在非常大的区域实现了资源充裕性的根本目标;对其结构的研究可为了解其他容量机制提供借鉴。但是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塞拉俱乐部对PJM市场研究的报告显示,PJM高估了其十多年来的容量需求,并向发电商支付了两倍以上的费用,导致用户每年的损失高达44亿美元。
过剩容量压低了电力现货价格和电网辅助服务价格,从而减弱了价格信号。报告称该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同时,美国公共电力协会(APPA)发布报告,强调了对内部强制性容量市场进行改革的必要性。APPA主张进行两项基本改革:一是竞争性容量采购不包括在任何买方缓解措施中,例如最低报价规则(MOPR);二是向自愿剩余容量市场过渡。上文中,有关国外容量市场的最新进展情况来自公众号电力市场研究。
建议:在我国电力市场刚起步,交易机制、监管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等等均不完善的时候,建议采用相对简单实用的容量补偿机制。由政府部门制定容量补偿标准,并设计好价格传导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出现目前辅助服务费用分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