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知表示拟向陕西、甘肃、新疆等多地拨付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42330万元。
据悉,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是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财政部要求,有关省份财政厅(局)会同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同时,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下达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建〔2020〕216号
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浙江、西藏、广西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87号)、《财政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结合你单位上报的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国家能源局、财政部有关监管局的审核意见,以及水利部核定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结果,现下达你单位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原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1)预算,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具体方向及金额见附件。
请你单位会同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同时,请你单位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财政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