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称“电规总院”)在京发布《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报告》(下称《报告》),聚焦中国及中东欧地区的能源发展现状及趋势,系统梳理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机遇,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参考建议。据悉,为助力中国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能源行业优势对接、推动企业开展务实合作,电规总院每年选取特定区域或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并组织编写“一带一路”能源年度报告,这是2020年首份年度报告。
中东欧地区连接亚欧大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我国能源行业对外合作的重点区域。《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能源企业在中东欧地区的活跃度日益升高,双方合作呈提速扩围的态势,成果逐渐显现。其中,大型电力工程项目合作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成为能源投资的新突破点,股权投资及并购等新的合作模式正在浮现,技术交流合作全面开展。以电力工程为例,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参与的总承包项目累计装机容量约240万千瓦,合作形式走向多元化,由早期的煤电、水电站等大型电源项目建设,延伸至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兴领域。
据电规总院国际部主任何肇介绍,2014—2019年,中东欧地区能源消费增速先升后降,整体呈上升趋势,在欧洲区域增速较快;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13.1%,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5%。同时,能源生产整体呈下降趋势,近5年能源进口比重上升约8个百分点,2019年能源进口占比超过40%;能源生产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占比达到24.2%,非化石能源生产总量占比达到36.9%。
“中东欧地区经济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能源需求稳步提速,尤其是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大幅提高。”何肇表示,随着以风、光、生物质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结合中东欧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进行预测,2030年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提至25%以上,可再生能源成为发展重点。此外,因部分中东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仍显著低于欧盟2030年目标,能源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在风电和光伏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可与中东欧国家在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领域进行合作。
《报告》预测,在转型情景下,中东欧地区能源转型潜力释放、能效持续提升,到2030年能源需求总量接近3.5亿吨标油,较2019年增长超过7%。上述需求,也给油气、核电、水电等领域带来新的合作机遇。
何肇举例称,中国在油气开采和管网建设方面技术领先,可与中东欧国家在油气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核电是中东欧地区实现能源转型和清洁排放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保加利亚、捷克、罗马尼亚等国均计划启动有关项目,中国具有安全高效的核电发电技术,双方可就此开展合作。在水电领域,预计到2030年新增装机超过600万千瓦,规划和在建的抽水蓄能装机容量464万千瓦,中国可在水电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和设备制造等方面推进合作。中东欧地区还是智能电网新兴市场中最具投资潜力的区域之一,未来10年将伴随一定规模的高压电网建设需求,中国在电网领域的先进技术可为其提供支持。
为进一步务实合作,《报告》提出,双方应加强政策沟通和高层交流,制定能源合作项目指引,推进技术标准对接和装备认证互信,打造高质量能源合作示范项目,开展专题联合研究,加强人员交流和技术创新合作等建议。
“我们愿意携手各方,围绕能源政策、技术创新、项目开发、标准对接等,加强双方政府、企业、智库间的对话交流,共商如何增进合作,推动能源发展转型,助力经济的绿色和包容性复苏。依托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深化合作,发挥专业机构的智力优势和渠道优势,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商业运作、利于推广的原则,与各国共同推动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带动中国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转型发展进程,致力于为中东欧企业来中国投资兴业创造更多机会。”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