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内部“整风” 以求取信于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4437查看 | 2013-06-14 13:32:22    
  “后刘铁男”时代,国家能源局正在重塑形象,减少刘铁男案带来的外部影响。目前,能源局内各司局、派出机构正组织名为“转职能、改作风、抓大事、解难题、办实事、建机制”主题活动。

  新任能源局长吴新雄要求,“各单位不做虚功、无用功,用扎扎实实的行动树立重新组建后国家能源局的新形象、新面貌、新作风,取信企业,取信地方,取信人民。”

  吴新雄重新打出“服务牌”,主张形成“小政府、大社会、强监管”的管理格局和服务格局。根据能源局对外承诺,接下来将主抓“六个一批”工作。

  取消和下放一批不该审批事项;改革一批能源审批和办事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办事透明度;抓好一批重大政策、法规、规划、制度的制定与出台;研究和审议一批事关能源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解决一批制约能源科学发展的难题;办好一批企业和人民群众期盼的实事。

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在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局下,能源局将大幅减少和下放审批权力,为能源管理松绑。

  根据统筹推进能源发展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的目标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新“三定”规定,能源局将加快简政放权,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给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条件,发挥企业和个人参与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自主权。

  在做好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能源规划需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一律下放。

  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能源行业的预算内资金,凡属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在确定投资方向、原则、标准和实施细则后,具体工作由地方政府安排。

  对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贴近市场主体,提高行政效能,限时办结。

  在能源宏观管理上,重点在于“强化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拟定及组织实施,严格事后监管”。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更多发挥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能源需求侧管理。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作为职能转变后能源宏观管理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抓手。完善能源监管体系,推动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在能源管理过程中,能源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

管住权力、资金和亲属

  能源局内部文件提出管住权力、管住资金、勤俭从政。

  在规范行政审批和能源监管职权方面,能源局将坚持深化改革,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改革,健全法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以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

  同时,研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审批运行机制,推进资质资格审批方式的调整与改革。开展对能源监管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严格实行问责。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监督,研究建立巡视制度,探索开展巡视工作。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重组国家能源局为契机,立足过紧日子,推进预算改革,有效控制行政经费的支出,做到所有开支都要事先编制预算。所有的行政支出和公务消费,不仅要按预算执行,而且都要按有关规定由国库集中支付,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能源局将深化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逐步将所有资金的预算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能源局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坚决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任何人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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