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光热项目属自带负荷!吉林第一批8.37GW新能源指标下发,第二批需尽快论证上报
发布者:admin |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 0评论 | 4226查看 | 2021-12-18 11:17:49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2月17日,吉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通知,2021年吉林省新增风电、光优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920万千瓦,第一批下达目前已上报请示的837.06万千瓦,其中,风电648.66万千瓦,光伏168.4万千瓦,光热20万千瓦。第二批下达目前未落实项目具体信息的76.8万千瓦,未落实项目具体信息的企业要抓紧时间论证上报。


通知指出,吉林省2021年度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共分四类,分别为挖掘潜力类、自带负荷类、自然增长类、奖励类。其中挖掘潜力类为省内火电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以及配套建设燃气机组释放的消纳空间,该部分风电、光优发电项目要与火电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以及燃气机组同期规划、同期建设,并网时间不得早于火电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完成时间以及燃气机组投运时间;自带负荷类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按期并网发电;自然增长类、奖励类除部分民生项目以及示范项目外,均为市场化并网,同时需按照要求配置储能装置,全省统筹安排,集中建设。


根据通知附表,位于白城市通榆县的通榆70万千瓦光热光伏风电互补示范项目1号、通榆70万千瓦光热光伏风电互补示范项目2号和位于白城市大安市的大安市70万千瓦光热光伏风电互补示范项目3号、大安市70万千瓦光热光伏风电互补示范项目4号均属于自带负荷类项目。



吉林.png

表:已启动的光热光伏风电互补示范项目


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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