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发布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中包含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文中提出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截止到目前共有20省市明确提出来储能补贴。
安徽合肥
光伏储能系统,自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 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江苏苏州
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 补贴业主单位0.3元/kWh, 补贴3年。
江苏南京
具备“光储充放”功能,储能电量达到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2元/kWh。
江苏苏州吴江
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补贴0.1元/千瓦时,补贴项目1年的发电量;居民屋顶光伏项目按1元/瓦对投资方进行一次性装机补助;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及其他项目补贴投资方0.2元/千瓦时,补贴2年发电量;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千瓦时,补贴2年放电量。
陕西西安
针对光储系统应用,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 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青海
明确储能发售的电量运营补贴0.1元/kWh(使用青海储能电池60%以上项目, 再增加0.05元/kWh)
浙江
过渡期间,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
浙江义乌
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储能系统按照峰段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25元/kWh的补贴, 补贴两年;已参与共享储能交易的不再享受此补贴。
浙江绍兴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柯桥区内投资建设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并通过区发改局验收,接入柯桥区光伏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的非户用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25元对项目业主进行补助,补助周期为5年,在安装首年一年兑现一次,此后每半年兑现一次。在柯桥区建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的,对项目业主按每千瓦时储能能力100元发放一次性补助。
浙江海宁
支持引导新型储能通过市场方式实现全生命周期运营。过渡期间,对于接受统一调度的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已享受省级补偿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偿。
浙江温州
对于实际投运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kWh的补贴。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豉励企业购置高端蓄能新技术的设备,单个企业所购置的蓄能设备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鼓励企业“削峰填谷",利用低谷时段(按计费时段)进行生产用电,且每月填谷不低于15万千瓦时的,以上一正常用电日低谷时段用电量为依据按0.1元/kWh进行补助, 单个企业每月补助不超过3万元鼓励企业利用蓄冷手段实行节能用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冰蓄冷、水蓄冷等,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全面支持企业利用高端储能新技术,租用设备送电到企业,对通过审批认定的项目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削峰填谷”,企业在用电高峰时段主动降低用电需求,利用低谷时段(按计费时段)进行生产用电,且每月填谷不低于15万千瓦时的,以上一正常用电日低谷时段用电量为依据按0.1元/kWh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月补助不超过3万元。利用节能项目、蓄冷手段实行节能用电,同比上年当月用电下降的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广东肇庆高新区
重点推动储能、冰蓄冷项目建设。区内企业建设储能、冰蓄冷项目的, 建成使用后给予150元/kWh补贴,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鼓励抽取自来水、冰蓄冷、储能、不固定时间工序等企业工序错峰,将用电高峰时段珍贵的负荷指标让渡给紧急需要的企业。工业企业于低谷时段(0:00-8:00)用电生产的,按产生电费的5%进行补贴;于平段用电生产的,按产生电费的2%进行补贴。
建设光伏、储能、冰蓄冷项目自用的企业可申报相关补贴, 建成使用后给予150元/kWh补贴, 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广东珠海斗门区
蓄冷设备装配容量达到300冷吨~500冷吨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达到500冷吨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企业新建冰蓄冷设备装配容量达到500冷吨~1000冷吨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达到1000冷吨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
宁夏
2022、2023年度,给予自治区储能试点项目0.8元/千瓦时调峰服务补偿价格,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300次,并在辅助服务市场中不考虑价格排序优先调用储能试点项目。
北京
节能技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储能等项目纳入了支持范围,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每千瓦1000元的补助,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补助。
四川成都
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预算内资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连续3年。
江苏苏州
支持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网、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储能项目,对项目投资方按项目放电量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3年。
近日,陕西西安最新发布的光伏储能补贴原文如下:
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完成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建设,(两者均为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且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储能系统正常运营。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三、申报应提交资料
申报书除封面格式和承诺函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20-1)。
(二)申报专题汇总表(附件20-2)。
(三)光伏电站备案、验收并网相关手续。
(四)储能设备购置相关相关合同、发票,并网以来的系统充放电记录(各月份)。
(五)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其它资料。
关于申请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的报告
(编写提纲)
一、企业简介。
二、申报项目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建设相关情况,含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验收等整个过程。
三、项目建成以来取得的经济效益。
四、企业申请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