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100MW光热可获得900MW光伏配置!新疆阜康规划1亿千瓦光伏产业!
发布者:admin | 来源:新疆阜康市政府 | 0评论 | 13123查看 | 2022-04-11 13:38:00    

4月8日,新疆阜康市政府发布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规划】,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对外发布的《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点击标题查看详情:新疆:鼓励光伏与储热型光热发电以9∶1规模配建,需同步建成并网】一致,该规划也提出新能源发展7条路径,包含: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消纳类)、煤电挖潜改造路径(调峰类型)、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源网荷储类)、多能互补协同路径(调峰类)等。


其中,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主要通过建设光热、化学等储能方式项目,获得相应规模新能源配置。可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吸引资本进行投资建设。


规划显示,建设光热发电项目可配置光热电站规模9倍的光伏发电规模,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光热电站选址相关条件,阜康市北部沙漠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光热资源有明显优势,适宜建设光热电站项目。例如:建设一座规模为10万千瓦的光热发电项目,可获得90万千瓦(光热电站规模9倍)的新能源配置。10万千瓦光热储能项目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占地面积约14.7平方公里(2.2万亩),总投资约56亿元(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投资16亿元,配套90万新能源为40亿元)。


其他规划选址区域可推广建设其他储能建设类型。南部山区在水资源丰富区域可建设氢储能项目,在距离用电企业较近区域可发展电池储能等电化学储能项目。例如:新建10万千瓦/40万千瓦储能(4小时时长)项目,可获得配套40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储能规模4倍),项目整体投资约32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14亿元,配套的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18亿元),项目建设用地8.7平方公里(1.3万亩)。


CSPPLAZA此前在可配置光伏装机同等的前提下,也粗略对比过“蓄电池储能+光伏”和“储热型光热+光伏”两种配置方案的经济性【与上文规划有一定差异,供参考】,具体如下:


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按当前锂电池储能系统1800元/千瓦时的成本计算,一次性投资成本预估为400000×1800=7.2亿元。而要配建90万千瓦光伏项目,则需要90÷40×7.2=16.2亿元的储能系统投资。


而建设一个10万千瓦4小时储能的光热发电项目,投资预估为20亿元,即可配建90万千瓦光伏项目。


与储能+光伏的配置方案相比,光热+光伏的配置在一次性投资上仍要高出一些,但如果计算光热发电系统自身带来的发电量增加收益,以及电池储能系统在项目25年生命周期内大概需要更换三次的成本增加额,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光热+光伏的配置或是一种更佳选择。


该类项目实施流程为:制定新建储能及配套新能源方案--自治区发改委评审并印发名单--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实施项目。


据悉,阜康市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是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拥有充足的太阳能和光热资源,适宜建设大型太阳能电站。相关信息表明,根据《新疆昌吉州新能源2020—2025年发展规划》,昌吉目前正在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并布局相关项目。


据昌吉广播电视台此前消息,3月24日,新疆昌吉市木垒县与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举行了300万千瓦风光储和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投资签约仪式。


下为规划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强化社会监督,方便公众为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建言献策,我单位结合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反馈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董德斌联系方式:0994-3226732


传真:0994-3222473电子邮箱:355684968 qq.com


附件: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


概念性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第二章编制依据·································2


第三章五大发展优势······························5


一、区域位置优势····························5


二、光热资源优势····························5


三、网架支撑优势····························6


四、产业承接优势····························8


五、营商环境优势····························9


第四章可利用土地情况及装机规模估算···········10


一、选址原则·······························10


二、项目选址·······························10


三、供地条件·······························11


第五章新能源发展的七条路径···················13


一、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消纳类)················13


二、煤电挖潜改造路径(调峰类型)···············14


三、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16


四、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源网荷储类)·············17


五、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压减火电电量类)·········18


六、多能互补协同路径(调峰类)··············18


七、关联产业互补路径(分布式光伏类)···········19


第六章招商及项目投资························20


第七章对环境的影响·····························21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21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21


第八章效益分析······························21


一、环境效益································21


二、社会效益·····························22


三、经济效益·······························22


第九章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24


一、保障措施································24


二、监督管理································26


第一章概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截至2020年底,中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2.8亿千瓦,光伏并网装机达到2.5亿千瓦,合计为5.3亿千瓦,距2030年12亿千瓦的累计太阳能、风电装机最低要求仍有逾近6.7亿千瓦的装机差额,如果以此数据按10年平均计算,即意味着风、光每年的新增装机将不低于6700万千瓦。


新疆是中央明确加快建设的“三基地一通道”(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也是我国新能源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风、光资源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具备开展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先行先试条件。同时,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文件中提出“到2025年我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疆作为“西电东送”战略的主要送端省份,在未来保障能源供给、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中都将承担重要职责并发挥引领作用。


阜康市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天山东段(博格达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邻吉木萨尔县,西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接壤,南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相望,北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相连,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作为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阜康市先后荣获“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首批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西部大开发新疆十座区域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县市”等多项殊荣。区内工业基础完备,形成了以氯碱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煤电煤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现代物流、清洁能源开发应用为主导的七大产业,辖区矿产种类上百种,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石灰石等最为丰富,配合充足的太阳能和光热资源,适宜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第二章编制依据


1.《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2008年;


2.《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


3.《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


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61号);


5.《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79号);


6.《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


8.《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


10.《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年)》(发改基础〔2016〕2795号);


13.《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


1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


1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


17.《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


19.《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


20.《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6号);


21.《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2027-2016);


22.《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自治区发改委2022年3月4日);


23.《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31155-2014;


24.《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1769号);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2〕7号);


26.《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27.《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


28.《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阜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发〔2020〕77号)。


第三章五大发展优势


一、区域位置优势


阜康市距乌鲁木齐中心50公里,距国际机场45公里,距高铁站62公里,阿拉山口口岸570公里,霍尔果斯口岸695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345.476公里,公路网已初步形成了以省道为主骨架,以农村公路网为脉络的“六横八纵”的公路骨架网,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达到9公里,形成了上接中心城区、下至各镇各村、城乡一体覆盖的路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规划的骨架公路网在市域范围内呈现“十一横十纵”的格局。新疆重点铁路运输线乌-准铁路贯穿全境,形成了“三位一体”高效便捷的交通优势,使阜康市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经济圈内最具活力和吸引力的新兴开发城市。


二、光热资源优势


阜康市地处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境内随地貌单元的变化,温度差异明显,大致分为三个规划区:


(1)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2.3℃,年均降水量323—530毫米之间,年均无霜期为140天左右,≥10℃年积温为2634℃。年均蒸发量1324.0毫米,年日照时数2606.7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在5098—5300兆焦/平方米。可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的规划区有8个片区,面积286平方公里(43万亩)。


(2)中部平原:年平均气温7.4℃,年均降水量237.6毫米,年均无霜期为182天,≥10℃年积温为3519℃。年均蒸发量1620.7毫米,年日照时数2785.6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61%,年太阳总辐射量在5401—5450兆焦/平方米。全年以西风、偏西风为主,年平均风速1.8米/秒。可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的规划区有21个片区,面积440平方公里(66万亩)。


(3)北部沙漠:年平均气温5.9℃,年均降水量145毫米,年均无霜期155天,≥10℃的年积温3519℃。年均蒸发量2292毫米,年日照时数2800—1972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在5451—5592兆焦/平方米。可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的规划区共有1674平方公里(251万亩)。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31155-2014对比分析,阜康市太阳总辐射量在5098—5592兆焦/平方米,全市平均约为5366兆焦/平方米,除天山山区属太阳能资源一般地带外,全市的大部分区域属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带,属于C级(资源丰富地区),适合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综上所述,全市初步可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的规划区共计2400平方公里(360万亩)。


三、网架支撑优势


阜康电网作为新疆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与乌鲁木齐电网、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开发区地区电网连接,全网承担着2个工业园区、阜康市城区、准东石油基地、7个乡镇、2个团场的供电任务。阜康市电网经过多年的建设和改造,电网已基本覆盖全境,电力设施情况如下:


(1)现有变电站情况:阜康市区域内共有220千伏供电站2座,分别为220千伏阜东变、瑶池变,变压器5台,容量84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0座,分别为110千伏阜康变、特纳格尔变、甘河子变、亭南变、沁园变、晋商变、上户沟变、高远变、玉盏变和阜西变,主变压器19台,容量826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3座,主变22台,总容量173.5兆伏安。


(2)电网现状:750千伏电网从乌北750千伏变途径阜康苏通工业园区、唐朝路而过直抵准东工业园区五彩湾750千伏变,线路总长118千米;220千伏线路5条,长度151.4千米;110千伏线路16条,线路总长302.87千米;35千伏线路20条,线路总长286.65千米。形成了以220千伏电网为核心,110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35千伏电网为辅助网架的高压配电网结构。


(3)现行电价情况及优势: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6号),我区自2022年3月9日起取消工商业用电目录价格,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用电价格。暂未直接向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向发电企业购电。光伏上网电价目前执行本地区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后期电价政策波动均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文件为主。


四、产业承接优势


(一)园区基本概况


作为阜康市工业经济主要承接载体,阜康市产业园东西长70公里,总规划建设面积94.77平方公里,包含阜康市区西侧的阜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77平方公里)和阜康市区东侧的阜康产业园(64平方公里),自西向东分别划分为阜西区、阜东一区、阜东二区、阜东三区。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累计投资约32亿元,完成110公里内部道路、供排水管线配套净水厂、供热管网、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目前基础设施实现了“七通一平”。


(二)产业发展现状


产业园目前入驻企业365家,其中工业企业361家,物流企业4家。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24家,形成了四个产业集群(阜东一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业集群、阜东二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阜东三区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阜西区氯碱精细化工基础产业集群)。2021年阜康产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441亿元,工业增加值70亿元。


(三)产业发展方向


1.依托现有有色金属冶炼基础产业,推动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精深加工项目,打造以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加工—下游应用产品开发为一体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集群;


2.依托现有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铸造基础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的锻造、铸造、大件加工、精密铸造等配套加工产业;


3.依托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基础,进一步推进规模化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化工产业向下游产品延伸,增加附加值,降低单位能耗;


4.依托氯碱精细化工基础产业优势,重点发展聚氯乙烯树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复合材料等产业,形成“氯碱-建材”、“氯碱-日化”的上下游循环产业链,打造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集群。


(四)电力消纳情况


2021年阜康市第二产业全年消耗电力129.5亿千瓦•时。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预测年耗电量增长,到2025年我市电力消耗将达到230亿千瓦•时以上,对光伏发电产业有极强的消纳保障。


五、营商环境优势


阜康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20条》,抓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以快捷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全面实现181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疆率先实现“房屋交易登记+水电暖气”同步过户服务,全疆首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新速度。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第四章可利用土地情况及装机规模估算


一、选址原则


大型光伏发电站选址应根据规划选址区域的太阳能资源、气候条件、场地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条件、并网条件、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等要求以及现行的政策进行选择,在选址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结合场址开发时序,选择地域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条件较好的区域、未利用地等地建设光伏项目。


(2)场址区大气透明度高,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丰富。


(3)场址区周围无遮挡物。


(4)场址非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构造稳定,无洪涝灾害。


(5)场址应选在地势开阔区,无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符合环保规定。


(6)尽量靠近主干电网,以减少新增输电线路的投资。


(7)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


二、项目选址


根据光伏产业项目的用地特征,结合现行土地供应政策,选取了全市区域集中连片、不占各类自然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未利用地(荒草地)及天然牧草地作为光伏产业备选区域,选址共计2400平方公里(360万亩),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阜康产业园周边的中部平原区及市域北部沙漠区域。优先发展区为中部平原区,面积440平方公里(66万亩)。


本次规划可利用用地面积2400平方公里(360万亩),规划装机容量1亿千瓦。计算光伏电站的年利用小时数为1378小时,计算规划场址电站年上网发电量为1378亿千瓦•时。


三、供地条件


(一)选址占用未利用地(荒草地)的项目


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及《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文件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使用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对于改变地表形态部分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因我市荒草地已由牧民承包,因此在实际办理用地手续的过程中,对于道路、办公楼、宿舍、汇集站、变电站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应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由州人民政府审批,审批过程中需缴纳耕地占用税,标准为18.4元/平方米。报批后,通过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建议按使用年限(25年)进行评估。出让地价根据阜康市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6.4万元/亩(50年使用权)进行初步估算,按照光伏产业用地25年年限计算,约4.8万元/亩。


对于光伏矩阵等按原地类认定的土地可办理土地租赁手续,租金基数按照60元/亩/年执行(本标准为2001年州物价局制定的标准)。同时,放置光伏矩阵的土地应由林草部门办理草场征占用手续,光伏矩阵间隔中间的空地,可只做草场补偿安置工作,不办理草场征占用手续。


草场征占用面积在1050亩以内的由自治区审批,超过1050亩的需报国家林草局审批。草场补偿标准按照阜康市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选址区域以第三区片为主,草场补偿标准为1701元/亩。涉及征占用手续的还需缴纳1500元/亩的植被恢复费。


(二)选址占用天然牧草地的项目


占用天然牧草地的除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永久占地)外,光伏矩阵也需按建设用地进行报批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以出让方式供地,出让金标准同上。同时,需办理草场补偿和征占用手续,草场补偿标准(同上)。


另外,光伏矩阵间隔中间的空地可只做草场补偿安置工作,不办理征占用和建设用地手续,补偿标准同上。


各类税费详见下表:



第五章新能源发展的七条路径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中确定的新能源发展7条路径,结合阜康市实际情况经过分析,可通过以下方面予以实施。


一、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消纳类)


此路径是通过竞争性配置,取得我区布局新增的风电、光伏发电等保障性并网新能源规模,开展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任务(2022年全疆新能源22.88%,非水电13.75%;到十四五末,全疆新能源消纳权重33%,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18%),每年给各地州保障性新能源。指标下达后由各地州政府为主体进行公开竞争性优选,最终由中标企业实施。


项目实施流程:自治区下达指标--州政府为主体进行公开竞争性优选(根据各县市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实施。


按照我市目前规划的光伏产业用地情况来看,优先发展区面积440平方公里(66万亩),有较为便利的电力设施条件,适合用于基础保障任务路径实施。


二、煤电挖潜改造路径(调峰类型)


此路径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在役煤电机组通过挖潜改造实施获得新能源配置规模。


1.公用电厂灵活性改造方面


我市区域内共有公用火电机组4台,装机容量57万千瓦,所有机组均可实施灵活性改造。经初步测算通过灵活性改造,可配置新能源规模为14万千瓦,具体情况如下:


(1)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1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通过实施灵活性改造可配置新能源规模6万千瓦。


(2)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13.5万千瓦,装机容量27万千瓦,通过实施灵活性改造可配置新能源规模8万千瓦。


项目实施流程:第一阶段:制定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方案--自治区评估--印发改造计划;第二阶段:自治区对配套新能源规模评审并印发项目名单--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项目实施。


2.自备电厂转公用调峰电源方面


我市区域内共有自备电厂火电机组8台,装机总容量130万千瓦。自备电厂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即可配置新能源规模。经初步测算通过自备电厂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可配置新能源规模为195万千瓦,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隶属于中泰集团,机组规模4×1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可配置新能源规模90万千瓦。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中泰集团,机组规模2×1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可配置新能源规模45万千瓦。


(3)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新投集团,机组规模2×2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可配置新能源规模60万千瓦。


待自备电厂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可继续实施灵活性改造,可根据改造后新增调峰能力进一步配置新能源规模。所有自备电厂机组按照新增机组规模25%的调峰能力计算,能够再配置新能源规模为:130×0.25×1.5=49万千瓦。


3.煤电挖潜路径可配置新能源规模


依据以上情况可以得出,通过实施煤电挖潜路径,可配置新能源规模为258万千瓦:


(1)公用电厂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全部实施后,可获配新能源规模为14万千瓦。


(2)自备电厂全部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可获配新能源规模为195万千瓦。


(3)自备电厂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后继续实施灵活性改造,可获配新能源规模为49万千瓦。


项目实施流程:第一阶段:企业提出燃煤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的转型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确认转型方案;第二阶段:自治区对配套新能源规模评审并印发项目名单--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项目实施。


三、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类型)


此路径主要通过建设光热、化学等储能方式项目,获得相应规模新能源配置。可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吸引资本进行投资建设。


根据光热电站选址相关条件,我市北部沙漠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光热资源有明显优势,适宜建设光热电站项目。例如:建设一座规模为10万千瓦的光热发电项目,可获得90万千瓦(光热电站规模9倍)的新能源配置。10万千瓦光热储能项目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占地面积约14.7平方公里(2.2万亩),总投资约56亿元(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投资16亿元,配套90万新能源为40亿元)。


其他规划选址区域可推广建设其他储能建设类型。南部山区在水资源丰富区域可建设氢储能项目,在距离用电企业较近区域可发展电池储能等电化学储能项目。例如:新建10万千瓦/40万千瓦储能(4小时时长)项目,可获得配套40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储能规模4倍),项目整体投资约32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14亿元,配套的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18亿元),项目建设用地8.7平方公里(1.3万亩)。


项目实施流程:制定新建储能及配套新能源方案--自治区发改委评审并印发名单--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实施项目。


四、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源网荷储类)


此路径主要针对新上项目,必须为新报装的电力用户(已在国网报装的负荷不属于新增负荷),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年用电量不低于4亿度。


2.新项目最好选择高耗能、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项目(实施源网荷储项目后,可有效降低能耗强度,便于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


3.新能源用电量占比需达到50%以上,年用电量不低于2亿度(新能源电量),并且建设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10%储能时长2小时的储能设施。


4.新增负荷开工建设后方可申请配置新能源。


5.源网荷储所申报的新能源项目需接主电网,但不向主网送电.


例如:新建一个年用电量为4亿度的项目,按照新增负荷,可配置不低于16万千瓦新能源建设规模及1.6万千瓦时/3.2万千瓦时规模(2小时)的储能设施,新能源项目及储能设施投资约8.5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1.5亿元,配套的16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7亿元),项目建设用地3.7平方公里(5500亩)。


项目实施流程:完成新增负荷备案或核准手续--制定源网荷储方案--自治区组织项目评审并印发项目名单--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实施项目。


五、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压减火电电量类)


此路径实施主要依靠降低自备电厂电量,增加新能源电量,确保大网平衡。但目前自治区确定的自备电厂机组利用小时数上限为6000小时。目前,自备电厂利用小时数均在6000小时以上,若压减机组年利用小时数达不到6000小时以下,原则上不配备新能源规模,所以企业申报此路径意愿不强,需进一步和企业沟通。例如:自备电厂机组年利用小时数在7300小时,压减1000小时发电量后,实际机组利用小时数仍高于自治区确定的自备电厂机组利用小时数上限,按照《操作指引》不配备新能源。(计算公式:可配置新能源规模=自备机组规模×(暂定6000小时上限值-承诺压减后的年利用小时数)/暂定上限值(6000小时)。


项目实施流程:企业自主压减--安装计量仪--州国网公司核实--自治区评审--配备新能源--地(州)发改委核准(备案)--实施项目。


六、多能互补协同路径(调峰类)


此路径目前适用于阜康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及拟建的阜康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阜康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按照《操作指引》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投资主体在按时向所在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开发计划、项目按地州要求推进前期及开工建设进度的承诺后,配套5万千瓦的新能源规模。项目在2.5年内完成相应前期工作,经核准开工建设后,配套10万千瓦的新能源规模”的条件,可配置新能源规模为15万千瓦(经与上级部门对接,抽水蓄能项目配置的新能源规模,需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由自治区进行配置)。


阜康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按照《操作指引》所列举的条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获配新能源规模5万千瓦,2.5年内核准开工建设后获配新能源规模10万千瓦,后期根据每年度实际投资量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配置新能源规模10万千瓦,最理想状态累计可获配新能源规模55万千瓦,并配套新能源需配套建设11万千瓦时不低于2小时的储能设施。


七、关联产业互补路径(分布式光伏类)


此路径适用于利用戈壁、沙漠、荒漠,建设与治沙、农业、畜牧业相结合。所发电量依托治沙、农业、畜牧业项目消纳,不向大电网送电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例如:新建1万千瓦/4万千瓦储能(4小时时长)项目,可获得配套5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储能规模5倍),新能源项目及储能设施整体投资约3.6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1.4亿元,配套的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2.2亿元),新能源项目及储能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约1平方公里(1500亩)。


项目实施流程: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发改委征求同级国网公司意见--州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实施项目。


第六章招商及项目投资


依据《操作指引》中明确的大型光伏产业基地建设7条路径,按照我市招商引资相关要求及政策,适用于我市招商引资的路径有以下3条:


1.配套储能推进路径


依托我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及规划区域土地情况,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吸引资本前来我市投资建设储能项目获取相应的配置新能源规模,建设4小时时长的储能设施,可配置储能规模的4倍光伏发电规模;建设光热发电项目可配置光热电站规模9倍的光伏发电规模。


2.新增负荷消纳路径


此路径可利用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中确定的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拓链项目,不再局限于受到能耗指标限制,通过招商引资建设高耗能、高附加值的项目(如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在实施源网荷储项目后,可有效降低能耗强度,同时此类项目在上级评审中也便于通过。


3.关联产业互补路径


此路径主要依托建设治沙、农业、畜牧业等项目,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今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针对此类项目配置相应的新能源规模,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项目配套的光伏发电电量只能够由治沙、农业、畜牧业相结合的产业消纳,不向大电网送电。


第七章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光伏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环境影响仅对施工现场区域范围和周围250米内的地区有影响。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汽车尾气和地面扬尘污染。污、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外运。以上影响仅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本项目运行期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概率较低。


第八章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具有明显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对加快电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做出阜康贡献。


一、环境效益


光伏发电发电过程简单,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是一种最具可持续发展理想特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例如:每建成10万千瓦光伏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3780万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为45248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温室效应性气体)排放量约为11565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23吨,氮氧化合物约为26吨,烟尘约为4吨。


二、社会效益


1.可促进经济投资和就业机会。光伏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同时此类项目投资额度较高,实施光伏项目将增加本市的经济投资和就业机会,增加税收,从而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以及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可促进能源电力结构调整。国家要求每个省(区)常规能源和再生能源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为确保本区域长远能源平衡,保持能源发展的可持续性,在电网覆盖范围内利用太阳能发电是必要的。发展新能源发电,将改善能源结构,有利于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3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对关联产业发展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4.可促进后续产业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一工作部署,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将有利于推进我市能耗总量控制,并能够在存量能耗中腾挪出新的用能空间,为后续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经济效益


按照《操作指引》中列举的7条路径,在本区域可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可分为光伏发电(不配置储能设施)、光热储能、电化学储能(4小时储能能力)和电化学储能(2小时储能能力)4种类型,按照建设规模10万千瓦计算,每种类型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1.光伏发电(不配置储能设施):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总投资额约4.4亿元,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每亩建设投资14.7万元,发电量4.5万千瓦时/亩。


2.光热储能:10万千瓦光热储能项目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占地面积约14.7平方公里(2.2万亩),总投资约56亿元(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投资16亿元,配套90万新能源为40亿元),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度)。每亩建设投资25万元,发电量6.4万千瓦时/亩。


3.电化学储能(4小时储能能力):10万千瓦/40万千瓦储能(4小时时长)及配套40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储能规模4倍)项目,整体投资约32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14亿元,配套的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18亿元),项目建设用地8.7平方公里(1.3万亩),年发电量5.5亿千瓦时。每亩投资24.6万元,发电量4万千瓦时/亩。


4.电化学储能(2小时储能能力):10万千瓦/20万千瓦储能(2小时时长)及配套40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储能规模4倍)项目,整体投资约25亿元(储能项目投资约7亿元,配套的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约18亿元),项目建设用地8.7平方公里(1.3万亩),年发电量5.5亿千瓦时。每亩投资19.2万元,发电量4万千瓦时/亩。


第九章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


一、保障措施


(一)成立阜康市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抢抓国家扶持发展新能源产业有力时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我市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壮大,特成立阜康市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赵贤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韩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赫广楠市委常委


郭林娟副市长


成员:王俊芳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耿艳宏市发改委主任


罗奕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眭颖市财政局局长


赵志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建壁市林草局局长


吕德健市商务和工信局书记


党文军市气象局局长


罗治国国网阜康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春明滋泥泉子镇镇长


王喜明九运街镇镇长


安军城关镇镇长


哈斯特尔上户沟乡乡长


木拉提别克水磨沟乡乡长


哈利比亚提三工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光伏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耿艳宏同志担任,朱明磊、罗薇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产业园管委会:负责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实施,做好落地项目的协助及服务工作。


发改委:负责编制《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利用规划用地情况积极争取新能源配置指标,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商务工信局:负责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参与我市新能源建设项目,围绕规划精心选商,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和产品制造一体化建设的企业。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项目建设。


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实施,配合做好新能源发电项目选址、用地等相关工作。


林草局:负责积极争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多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为我市发展新能源提供更多建设用地。同时在项目落地过程中配合做好草场征迁、牧民补贴等相关工作。


财政局:负责对绿色能源项目提供金融咨询,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气象局:负责做好本区域气象资料收集整理,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光农、光牧类项目的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各乡镇:配合做好光伏项目落地过程中草场征迁、牧民补贴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问题。


国网阜康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对接昌吉供电公司做好相关电力专项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根据新能源开发规划、现状电源布局等协调昌吉供电公司制定最优光伏接入方案,结合新能源项目投产计划,协调做好配套送出电网工程的建设,保障新能源的并网消纳。


二、监督管理


(一)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强化规划对全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规范有序开发清洁能源,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依托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职责任务,按照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开发落实实施方案,确保光伏项目有序推进。


(二)完善信息统计管理


加强信息统计体系建设,建立并网运行等信息收集、统计和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动态。各相关部门应做好本市新能源相关信息、管理工作,各有关企业要记录、保存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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