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
斯特林发电机组制造;大尺寸异质结基体材料制造;退役风电叶片及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处理;硅基及光伏新材料开发、生产;组件零部件胶膜(EVA)、光伏玻璃、背板、接线盒制造等基础材料;
薄膜电池发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建筑用光伏发电玻璃生产;
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制造;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硅材料及晶硅光伏新材料的开发、生产等。
详情如下: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我们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cn.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登录商务部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4.电子邮件:pantr ndrc.gov.cn,传真:010-68501579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