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需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建成并网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编制三年整体开发方案。
为做好"十四五"第二批(2023-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请各市州结合三年整体开发方案,加强与当地电网公司沟通衔接,统筹电源、储能、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发展规划,做好电网接入容量安排测算工作,并在当地电网公司单独出具接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提出发展诉求,于6月25日前报送。
具体内容详见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