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各省2021年的消纳权重完成情况。其中:
1)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实际完成值为29.4%。其中:
甘肃、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最低值,13个省达到激励值,
三、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为12.9%,实际完成值为13.7%。
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
29个省份完成了最低值,其中19个省达到激励值;
202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总消纳权重、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绿色代表完成激励值,红色代表未完成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