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能源巨头“国有化”背后
发布者:admin |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804查看 | 2022-07-15 18:29:28    

当地时间7月6日,法国总理博尔纳在议会发表演讲,提出为应对能源价格上涨、确保能源自主、妥善应对俄乌冲突导致的连锁后果及潜在的巨大挑战,法国政府需要将法国电力公司(以下简称“EDF”)100%国有化,完全控制电力生产。这一表态延续了今年3月法国总统马克龙关于将EDF完全国有化以保障国家能源自主的政策立场。


目前,EDF是在巴黎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跨国综合能源股份企业,法国政府、私人机构、法电员工持股比例分别为83.88%、15.03%、1.06%。但在公司18名董事会成员中,法国政府只拥有6个名额(其中,1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命,法国政府可推荐其中的5名;同时,法国财政部在董事会中有1名政府代表)。这样的决策架构,使得法国政府总体上对EDF的发展决策影响力比较有限。完全国有化后,这一局面将根本改变。


01保障核电发展是根本目标


对EDF重新全部“国有化”,是法国政府在俄乌冲突加速恶化欧洲地缘政治局势后,应对能源危机、推进能源转型的被迫之举,保障核电发展是其根本意图。


首先,是为应对当前能源危机提供兜底保障。近年来,欧洲能源电力价格震荡飞涨数倍,已经成为刺激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俄乌冲突给欧洲能源市场造成的重大冲击,迫使多国直接采取行政干预举措,设定价格上限。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能源企业尤其是电力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成本大幅攀升而营收增长有限,陷入经营困境。


2022年上半年,发电量减少和电价限制导致EDF营业利润同比减少287亿欧元,而全年债务预计将增长40%。完全国有化的实质是以国家财政为EDF的业绩经营风险兜底,既能直接减少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又有利于平抑法国电力价格,确保能源公平。


其次,是为法国政府增强对国家能源转型的领导力、掌控力提供重要抓手。EDF原本就是发输配售一体化的国有电力公司。此前根据欧盟关于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相关法令,该公司被动进行了拆分和私有化改革,但总体上仍保持着国有企业的决策风格、文化特点,并且始终是法国最重要的能源电力企业。


目前,其发、售电量在法国市场中的占比均超过80%,拥有法国唯一的输电网公司RTE,配电网规模占比达95%。面向以清洁化、电气化为主要趋势的能源转型,EDF天然成为法国能源转型的中坚力量。完全国有化将使法国政府在EDF经营决策中发挥更直接的作用,从而使之成为法国政府强化国家能源转型领导力的重要抓手。


国有化EDF的根本目的是快速推动法国现政府的核电计划。法国马克龙政府已经提出重启核电计划,计划到2050年新建6座第三代压水反应堆(EPR2),并开展再建8座核反应堆的可行性研究,其中第一座新建EPR2将于2035年投运。EDF是重启核电计划的唯一主导者,是核反应堆的设计建造运维方,堪称法国现政府核电战略的核心角色。


但法国核电运行的经济效益有限,随着安全成本的上升,竞争力更低。完全国有化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强化对EDF的决策控制,督促其以较高效率、较快速度落实核电计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平摊大规模发展核电的成本,营造法电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因此,应对能源危机、保障能源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法国政客推行此政策的公开说辞。而加快推动其核电计划,才是其对EDF实施完全国有化的根本目的。


02欧洲不会“批量”出现能企“国有化”


EDF的完全国有化将较大概率借助市场化手段实现。法国政府对EDF的完全国有化从根本上讲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国会立法,从根本上改变EDF的企业性质;二是以财政资金收购市场上的EDF股票,逐渐达到完全控制的地步。


如果采用第一种手段,无疑将遭遇极大困难。事实上,法国政府曾有过关于完全国有化EDF的尝试,但在国会甫一提议即被否决。考虑到不可忽视的政党分歧、强大的利益纷争、经济社会层面对国有企业的批评指责和EDF本身的运营情况,借助国会快速实现EDF国有化几无可能。


目前,法国政府在EDF中的股比已近84%,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分段收购剩余股权的方式实现完全国有控股是阻力最小、最具技术可行性的手段。但在EDF的股权结构中,有大约0.03%的股票属于非流通股,另有1.06%的股票属于员工持股。对这部分股票的收购,关系到EDF公司的内部决策和工会利益,难度虽不能与国会立法相比,但也同样绝非易事。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法国能够对EDF完全国有化,也不意味着将带动欧洲出现能源企业大规模重新国有化的潮流。法国重提对EDF的完全国有化,主要还是因为法国素来有国有化的传统,自戴高乐以降就与英美的高度自由化有所不同,而欧洲其他国家,特别是英国,基本不大可能效仿法国,推动本国能源企业大规模国有化。


原因在于,首先,利益太过复杂。面对欧洲地缘政治局势剧变和能源危机持续恶化,欧洲多国加强了对能源企业的监管,但重新国有化牵动能源企业决策层、相关利益团体、各国主要党派、社会大众等众多势力的复杂利益博弈,还关乎欧盟能源统一市场建设,以及欧洲各国之间、欧盟与美国等域外大国之间的政治经济竞合等重大问题。


其次,观念认知依赖。上世纪80年代英美开始力推新自由主义改革并取得明显重大成就后,欧美思想界、政治界、企业界基本形成了对国有企业的普遍指责。僵化、低效、无能等成了欧美主流话语体系中对国有企业的基本描述。


面对这样的认知氛围,除非欧洲当前的地缘政治危机全面深入浸透至各个领域,能源危机引发更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各个领域的危机相互碰撞、相互激化,使危机到了非全面管制不足以有效应对的地步,否则欧洲政坛很难主动拥抱大规模的重新国有化。


03我国应充分发挥现有体制优势


法国欲完全国有化EDF,为我国电力行业改革提供了一个富有思辨意义的标本。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电力改革起步较晚、困难更多,主要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经验。但法国的案例提醒我们,电力行业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模式,改革的关键始终是立足本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实事求是,灵活探索。唯书唯洋,都必将难以持久。


面对越加不确定的宏观局势,法国政府寄希望于重新国有化其能源巨头,以增强确定性。法国所预期的,无疑正是我国目前所拥有的。这一经验尤应深刻汲取,在应对当前外部宏观形势趋于恶化、积极稳妥推进能源转型等问题上,应更加充分发掘现有体制的独特优势,以我为主、扬长避短,切忌不分条件、人云亦云,“为改而改”,人为增加发展改革的“沉没成本”。在当前全面稳经济大盘的工作中,这一点殊为宝贵。


注:本文作者苗中泉 菅泳仿 王典 毛吉康,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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