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标段一:全阶段勘察设计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本次招标详细说明
项目场址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项目总占地面积38311亩。规模总装机容量1GW,包括100MW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和900MW光伏电站。
项目分为两个场址,1#场址占地面积21563亩,位于精河县五台镇国道G30以北,距精河县区约65km;2#场址占地16748亩,位于精河县托里镇国道G30以南,距离精河县约18km。
光热项目总工期24个月,计划工期第1年1月初开始,第2年12月底全部投产发电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共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可行性研究咨询阶段;
根据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编写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可研报告(纸质版各10份、电子版各1份)、编写太阳能资源评估专题报告(纸质版各10份、电子版各1份)、地形图测绘和地质初勘,成果满足项目申报和投资决策需求。同时配合招标方土地预审、避让生态红线、落实用地性质、确定项目用地范围等工作。
(2)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阶段;
根据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初设报告编写(成果纸质版各10份、电子版各1份),地质详勘,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招标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光伏、光热设备技术规范书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等的编制工作。
(3)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咨询阶段。
根据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蓝图10份+电子版1份),成果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根据施工现场需求,投标人应派设计人员到现场集中进行施工交底、检查设计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处理设计不周或施工条件变更所引起的设计变更和设计完善工作。
投标人需满足如下主要条件:
资质要求:近10年(2012年9月1日至今)应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副设总)职务。
(2)拟派项目设总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副设总)职务。
注:项目设总可以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09时—2022年10月17日16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为:2022年11月0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注:查看公告原文请登陆中国光热电站开发供应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