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为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广阔平台,与之协同的储能产业也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据不完全统计,‘十四五’期间,仅陕甘宁青新5省区规划和在建新型储能规模,合计已超过1000万千瓦。”在12月1日举行的2022第七届中国储能西部论坛上,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刘亚芳披露了这一数据。
规模之下,新型储能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却亟待提高。如何实现大规模新能源应用与储能协同发展?如何将西部新型储能打造为样板工程?会上,多位专家学者提出了相关建议。
避免“一刀切”按比例配置储能
刘亚芳表示,西部各省新能源基地的资源禀赋、电源结构、电网结构、负荷特性和受端电力系统的源网荷特性都存在差异。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首要工作是在规划布局上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测算的原则。
她指出,为实现新能源经济高效开发消纳,有关地方政府、企业要按照《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等政策要求,认真分析测算,根据新能源项目开发情况,科学安排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建设布局和建设时序,避免“一刀切”按比例配置储能。
在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看来,西部各区域应从系统角度谋划布局清洁能源、调峰电源、储能电站项目。“要借助新能源产业优势资源基础,打造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打造千亿级储能产业链。”他建议,充分考虑各类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建设成本,优化技术配置,创新储能电站运营模式,同时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合理的新型储能成本疏导机制,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全流程的标准化体系建立。
“近期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研究编制大型风光基地及送电配套新型储能的规划技术导则。下一步,将结合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印发,为各地提供指导和支持。”刘亚芳透露。
“建而不用”矛盾亟待化解
“陕西省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2022年,围绕‘陕湖直流一期’配套以及‘渭南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16座共享式新型储能电站。”陕西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副处长郭廷波表示。
西部地区的发展规模折射出储能行业的火热态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主任委员、中科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海生介绍,截至2022年10月,全国明确储能装机规划的共计27个省份,规模已达7360万千瓦。
这一数据远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2025年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
然而,与各地雄心勃勃的规划目标相对应的,是新型储能设施利用率低的现实,制约了其在电力系统中发挥实际效果。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日前发布的《新能源配储能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显示,调研电化学储能项目平均等效利用系数为12.2%,新能源配储能利用系数仅为6.1%,其运行策略最多做到弃电期间一天内一充一放,整体调用情况较差。
“国家能源局高度关注近期舆论反映的设施利用率问题,尤其是要求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却很少调用甚至不调用的问题。”刘亚芳强调,要切实加强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提高已建成新型储能设施的利用率。“各有关地方政府要仔细研究,全面调查分析原因,尽快化解‘建而不用’的矛盾。相关电网企业要加快完善储能设施并网技术和管理规范,电力调控机构要加快完善储能调度管理制度,优化系统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储能、‘新能源+储能’一体化系统调度机制。”
创新挖掘新型储能多元价值
“从各省规划来看,多数省份鼓励发展‘新能源+储能’的应用模式,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和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陈海生表示,“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和可再生能源占比的不断提高,电力系统中储能的配置比例以及配置时长都会不断提高,长时大规模储能的建设是大势所趋。”他认为,要实现储能产业大规模发展,还要在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价格机制和电力市场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强。
刘亚芳提出,电力市场建设主管单位要结合“两个细则”和电力市场建设,及时调整丰富交易品种,优化市场交易规则,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为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扫清障碍,使新型储能通过技术性能多元价值获得合理的市场回报。
“新型电力系统是以新能源、电网、储能、主动负荷重构能源系统。”清华大学教授夏清表示,只有满足激励相容的机制,才能激活各环节的活力,激发源网荷储高效精准的互动,激励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在以新能源为主的电力市场体系中,电力现货市场可以精细刻画每一时段的电能价值,以分时容量电价度量储能的价值,进而激励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
作为市场化发展的新技术新业态,新型储能发展势必要求制度的创新。“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商业模式等工作中,都应该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调整完善体制机制,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挖掘释放新型储能多元价值。”刘亚芳说。
目前,全国已经有十余省份探索开展新型储能示范,在成本疏导机制、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政策,建立了有关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产学研用各方资源,形成了有益经验。
郭廷波介绍,陕西鼓励并支持建设企业开展储热、储氢、压缩空气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针对主流锂电池储能电站,陕西提出了储能系统性能指标和运营生命周期的门槛性要求,实施新型储能项目属地备案管理,编制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办法,明确储能电站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及市场化交易等。“未来,我们将积极探索具有陕西特点的碳达峰实施路径,为推动陕西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