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印发《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支持发展电源侧储能”部分明确指出要支持燃煤电厂内部配建电化学储能、熔盐储能等设施,与燃煤机组联合调频调峰,提升综合效率。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