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力体制机制变革的重大突破、电力市场体系的核心和关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历时6年试点,终于在2023年岁末落下重子。
2023年12月22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山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山西电力现货市场由此成为我国首个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关于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通知》,明确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即日起转入正式运行。晋粤两省的电力现货市场接连“转正”,被业内认为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里程碑,将发挥破冰作用,强劲助力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在深入落实“双碳”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背景下,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肩负促改革、强市场、助保供的重任。
2024年,随着电改纵深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节奏?还有哪些试点省区将加快“转正”?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后,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持续建设电力现货市场
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公布开启了新一轮电改,其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由此开局。
为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2017年《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
随着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除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外,其他试点也取得一定成绩。2023年12月15日至16日,南方区域首次实现全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标志着我国区域电力现货交易实现了从模拟运行到实时结算的转变;2023年12月7日至21日,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完成首次长周期双边结算试运行;甘肃、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机制不断优化,交易规则持续完善。
“各个试点的机制和政策都在尽量贴近本地实际情况的原则下有序推进。例如,山西在2023年4月1日实现用户侧申报曲线并纳入出清,有助于促进用户侧负荷曲线更加贴近实际,推动用户或售电公司加强负荷曲线管理工作,确保现货市场价格信号能有效实现从批发市场向零售市场的传导。同时,这也有助于挖掘负荷侧价值和可调节性资源,为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打好基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尹明认为,这是未来电力现货市场的发展趋势。提高用户或售电公司对负荷的了解与管理能力,促进平衡责任由电源向系统负荷侧延伸,建立基于电价信号的供需协同新机制,进一步降低在新能源电力占比持续提高情况下的系统消纳成本、用户用电成本。
其他试点或将陆续“转正”
各试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其他地区的电力现货市场的“转正”还远吗?
根据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需满足“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调度生产和结算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
从起步早、经验积累较丰富角度来看,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认为,山东可能会成为下一个转入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从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时间来看,尹明认为,山东、甘肃、蒙西或将按此顺序陆续转入正式运行。“从时间来看,山东从2021年12月1日启动不间断结算试运行,甘肃2021年5月启动双边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蒙西从2022年6月1日启动现货连续结算试运行。其他试点还处于早期阶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介绍,理论上,目前只要试运行时间足够长且没有大问题,处于长周期试运行的几个试点都有可能择机转正。“当前各省差异还较为明显,有输入省份还是输出省份的区别,还有电源结构特征、新能源发展形势、外来电等问题的区别,这导致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衔接在各省面临的难度不一。例如,相较于输出省份,输入省份在衔接省内与省间市场方面会面临更多挑战,这些都会使省内市场运行风险各不相同。对这些风险的权衡和应对,是相关省份选择转正时机的主要考虑因素。特别是对于输入省份而言,难度不小。”
“转正”并非终点
从试点转入正式运行,只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新起点。
在冯永晟看来,推动更多省级市场“转正”并非目标,而是真正考验的开始,即能否带来电力有效的长期均衡。“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适应新能源发电加速大量入市的压力。在市场环境下,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激励终究要来自于市场,这要思考市场机制如何更好地激励资源的充足性和灵活性。虽然山西、广东开了个好头,但并未解决全部问题,特别是新能源收益的来源和保障、新能源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责任这些基本性问题。”
“电力市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社会科学问题,不可能以单一的技术手段来推进。应充分尊重各方电力市场主体的意见,特别是电力用户的意见。宜快则快,当慢则慢。”陈皓勇说,“未来,应回归市场的本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维护市场的高效规范运作。将电力市场各要素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先立后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需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范监管和社会信用等着力点建设出发,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上的作用。”
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市场研究所副所长丁肇豪认为,目前来看,要想按照既定目标建成一个完整且可持续的电力市场体系,不仅需要在现货电能量、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上下功夫,还需要从整体视角出发,在完善重要的配套机制上下功夫。“这其中不仅包括容量价格等充裕性保障机制,还包括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法规建设、金融市场等配套机制的健全和发展。”
此外,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方面,冯永晟认为,新型电力系统要发挥关键作用。“我们的电力市场体系要能够支持和激励多种资源类型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安全价值和绿色价值,并将这些价值传导给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这是我们建立电力市场的初衷和根本目标。对照这一目标,我们在市场的基础设计、新能源激励机制,以及与碳定价机制的衔接等方面都还面临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