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研制项目采购
发布者:Catherine | 0评论 | 351查看 | 2025-02-19 09:18:40    

2月18日,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研制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建设规模:12.5MW


建设工期:2025年11月建成投产


设备名称:35kV/12.5MW电磁感应式熔盐电加热器


数量:1套


技术规格:额定电压35kV,额定输出功率12.5MW


招标范围:石城子光热发电科技创新示范项目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研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与评审、制造、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及检查、包装、运输、现场卸货、现场设备安装和调试指导、备品备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设备监造与过程评审验收,提供接入电站DCS系统和高压变频电源的硬接线接口、并配合提供相关控制逻辑,以及与电站DCS系统、高压变频电源的联调指导,配合完成设备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配合招标人开展高压变频电源的型式试验,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结题验收等。


公告原文如下:


科学研究院2025年03月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研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学研究院2025年03月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研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最终用户为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503-KYYXBY-W001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


2.3建设规模:12.5MW


2.4建设工期:2025年11月建成投产


2.5设备名称:35kV/12.5MW电磁感应式熔盐电加热器


2.6数量:1套


2.7技术规格:额定电压35kV,额定输出功率12.5MW


2.8招标范围:石城子光热发电科技创新示范项目35kV/12.5MW电磁式熔盐电加热器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研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与评审、制造、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及检查、包装、运输、现场卸货、现场设备安装和调试指导、备品备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设备监造与过程评审验收,提供接入电站DCS系统和高压变频电源的硬接线接口、并配合提供相关控制逻辑,以及与电站DCS系统、高压变频电源的联调指导,配合完成设备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配合招标人开展高压变频电源的型式试验,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结题验收等。


2.9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西侧,距哈密市西北方向约18km。


2.10交货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现场交付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進)至少具有单体电磁感应式加热器功率5000kW及以上相关类型设备合同业绩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善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3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400-888-6262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1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系人:权帅


电话:17316001019


电子邮件:quanshua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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