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7年度省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申报指南的重点方向包括:
在清洁能源与绿色算力研究方面,围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开展多能互补协同高效运行、新型电力系统稳定机理、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调度研究;重点突破算电协同智能调度、绿算动态耦合与协同调控、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微网调控、高原电网储能机理、高原光热资源基础研究等关键科学问题。
在盐湖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方面,开展副产氢高效回收与绿氢耦合盐湖化工冶炼、合成氨工艺示范;开展风光光热就地供能、盐湖电化学分离耦合协同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盐湖资源副产物制备高品质熔盐等储能转化集成技术攻关,开发盐湖产业源网荷储一体化低碳循环生产新工艺体系。
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光热发电技术方面:开展中高温光热集热、长时储热及高效聚光、吸热、换热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光热综合利用成套新工艺装备;开展高品质熔盐、耐高温吸热涂层、定日镜及吸热器等核心材料与部件国产化技术攻关,延长材料和设备寿命;开展高参数、大容量光热电站技术创新与工程应用,研发高海拔、低气压、低温风沙环境下光热系统性能优化与防护技术;研究光热电站参与电网调频控制策略和性能优化技术,提升光热电站发电效率与调峰能力。
在多能互补、高比例新型电力系统稳定与消纳技术方面,开展高海拔复杂环境下的多能互补与灵活性调节技术研发,突破风光水热储协同运行控制算法;研发高海拔地区太阳直接法向辐射智能混合预测模型,构建光热与风光水热储深度协同调度系统。
在新型长时储能与氢能、地热应用技术方面,攻关超临界二氧化碳、高温熔盐储能、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储能关键技术,开发规模化储能电站智能调度与安全管控系统。
文件全文如下: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7年度省级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年度科技创新工作重点要求,按照《青海省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关于深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青海省重点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有序推进2027年度省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省级重点科技计划包括基础研究计划、产业技术创新计划、民生与社会发展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本指南重点方向涵盖以上计划领域。
(一)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方向
1.高原生态与生物种质资源
聚焦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开展高寒生态系统稳定维持与修复机理研究;开展高原生态与特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基础研究;明晰变化气候背景下三江源河源区冻土水文-生态耦合过程对变化气候的响应模式及河湖水源补给的稳定性效应;开展冻土融化-极端气候复合作用对温室气体通量的影响机制研究;加强高寒地区生物多样性、特色动植物种质资源生态适应性演化机制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高原特有物种生命活动和种群动态的影响研究,推进高原特色动植物活性成分形成分子机制及定向调控研究。
2.盐湖资源研究
围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开展盐湖资源成矿规律、绿色高效分离提取机理及高值高质开发研究,支撑盐湖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强盐湖(微)生物资源分布、筛选、嗜盐耐盐机制及功能活性等研究。
3.高原医学研究
围绕世居高原人群、急进高原人群及竞技体育运动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开展高原低氧适应机制、高原机体退化规律、运动损伤预防与机能恢复、高原创伤患者预后影响等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加强急慢性高原病的发病机制与干预策略研究;推进高原常用中医药的药效物质基础研究,解析其活性成分作用机制,揭示其防治高原疾病及临床用药的作用机理;开展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的基础诊疗与预防相关基础研究。
4.清洁能源与绿色算力研究
围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开展多能互补协同高效运行、新型电力系统稳定机理、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调度研究;重点突破算电协同智能调度、绿算动态耦合与协同调控、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微网调控、高原电网储能机理、高原光热资源基础研究等关键科学问题;加强高原绿氢制备、储氢机理、快速储能、储氢材料失效与性能调控机理研究。开展干热岩补热能力等研究。
5.高原大气科学研究
围绕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开展青藏高原气候变化趋势预测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模型研究;加强差异化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重点突破多年冻土及冻(热)融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研究,开展高原温室气体与大气环境协同研究、高原气象灾害防御等相关基础研究,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科学支撑。
6.人工智能研究
重点支持语言智能、认知智能和智能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大模型训练推理、算力网络优化、异构协同调度等前沿技术研究;推进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科技管理、资源科学、环境地学、文化计算、医学等多学科交叉应用研究,开辟应用场景,赋能高原特色产业数智化转型。
7.天文科学研究
依托冷湖世界级天文观测研究基地建设,支持入驻项目单位开展暗物质和暗能量性质、分布及其对宇宙演化影响研究;加强伽马射线暴、脉冲星、黑洞等高能天体物理现象研究;推进星系演化基本理论与模型、星际介质物质循环、太阳系天体动力学研究;开展天文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研究,打造国际一流天文观测研究基地。
8.软科学
围绕青海省高原、资源、能源优势,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创新治理现实需求,以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根本宗旨,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核心主线,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二)产业技术创新计划重点方向
围绕国家和全省重点任务和优先事项,锚定产业“四地”建设方向,汇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以制造业创新发展为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场景验证、应用示范与产业化等全链条创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1.盐湖领域
(1)盐湖资源精准勘探与智能开采
开展盐湖成矿规律与深部资源探测技术研究,提升盐湖资源高精度探测技术水平;开展低品位固体钾矿高效溶采与固液转化技术研发,优化开采工艺与井群管控模式;研发深部卤水开采安全防护与高效利用技术装备;构建盐湖资源动态监测与智能评估体系,实现盐湖资源精细化、智能化开发。
(2)盐湖资源高效分离
开展盐湖钾、锂、镁、钠、硼等资源绿色高效提取技术攻关,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能耗与水耗;推进原卤提锂工艺迭代,开发新型绿色分离技术,研发高选择性、高稳定性提锂吸附剂与国产膜材料;研发高选择性、低损耗的新型萃取剂与绿色分离工艺;开展分离膜的污染控制与再生利用研究,推进分离膜国产化制备及规模应用;研究低浓度复杂卤水中铷、铯、溴、铀等稀散元素低成本富集分离技术,实现多元素协同提取。
(3)盐湖资源高值化利用
研发新型钾肥钾盐产品及精深加工技术;开展高端锂系精细化学品制备技术与锂电关键材料适配性研究;开发锂铝、锂镁、镁铝等盐湖基合金材料;研发高端镁砂、镁基耐火、阻燃、中和、吸附、催化、建筑材料;研究核级/电子级硼酸制备技术,开发硼基新材料并拓展其在新能源、半导体领域的应用;开发多途径氯气消纳技术、高附加值氯产品。
(4)盐湖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
开展副产氢高效回收与绿氢耦合盐湖化工冶炼、合成氨工艺示范;开展风光光热就地供能、盐湖电化学分离耦合协同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盐湖资源副产物制备高品质熔盐等储能转化集成技术攻关,开发盐湖产业源网荷储一体化低碳循环生产新工艺体系。
(5)盐湖生态保护与循环经济
开展气候变化驱动下区域盐湖水循环研究,研发盐湖流域洪涝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成套技术;开展柴达木盆地盐湖区盐尘暴等极端气候灾害研究,揭示其生态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研究盐田长效防渗材料与高寒盐湖区生态修复技术,构建盐湖开发全链条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研发盐湖化工副产蒸氨废液全组分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副产钠盐、氯化钙高值化利用路径。
2.清洁能源领域
(1)光热发电技术
开展中高温光热集热、长时储热及高效聚光、吸热、换热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光热综合利用成套新工艺装备;开展高品质熔盐、耐高温吸热涂层、定日镜及吸热器等核心材料与部件国产化技术攻关,延长材料和设备寿命;开展高参数、大容量光热电站技术创新与工程应用,研发高海拔、低气压、低温风沙环境下光热系统性能优化与防护技术;研究光热电站参与电网调频控制策略和性能优化技术,提升光热电站发电效率与调峰能力。
(2)光伏发电技术
研发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大面积、高稳定性钙钛矿电池制备工艺;开展大尺寸N型单晶硅棒低能耗连续拉晶、单晶炉余热回收与智慧能效管控系统开发、氩气高效回收技术研究;攻关多晶硅生产流化床防结块、高沸物高效裂解技术;研发适配高海拔极端环境的高可靠性光伏组件及配套装备;推进牧光互补立体化开发与光伏治沙生态治理模式示范,实现土地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3)高原风电装备与运维
研究高原适配性风电装备新材料制备技术,提升设备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运行性能;开展构网型风机与高原低风速大功率风机叶片轻量化设计;研发高原型风机整机与模块化储能变流器;开展风电设备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构建风电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预警体系;推进风电装备本地化配套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与稳定韧性。
(4)新型长时储能与氢能、地热应用技术
开展适配高原应用场景的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金属空气电池、超级电容器等关键材料与储能器件研发;攻关超临界二氧化碳、高温熔盐储能、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储能关键技术,开发规模化储能电站智能调度与安全管控系统;研究高效长寿命催化剂及电解槽技术,突破绿电制氢与新能源出力精准匹配的协同调度技术;研发高原低温环境下氢气储运、加注关键装备,开展绿氢在工业、交通、储能等领域的应用示范;研究干热岩水力压裂与储层建造技术,加快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5)多能互补、高比例新型电力系统稳定与消纳技术
开展高海拔复杂环境下的多能互补与灵活性调节技术研发,突破风光水热储协同运行控制算法;研究多点直流外送新型电力系统多重稳定性耦合机理,攻关直流外送大基地电源自稳自平衡技术;开展构网型储能电站调峰调频技术研究,建立辅助服务价值量化与补偿机制;研发高海拔地区太阳直接法向辐射智能混合预测模型,构建光热与风光水热储深度协同调度系统;开展跨省跨区绿电外送技术研究,拓展绿电消纳空间。
(6)绿电直连技术与零碳体系构建
推进绿电直连高载能产业技术研究与示范,构建风光储与高载能负荷协同运行系统;攻关毫秒级负荷跟踪与协同控制技术,研发高原型直流断路器、DC/DC变换器等电力关键装备;开展绿电高载能产品全流程碳足迹精准核算与国际认证体系研究。
(7)100%纯绿电外送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柔性送电曲线优化技术研究,提出适配受端晚高峰用电的低成本柔性送电技术方案;开展新型构网支撑技术及替代效果研究,开发构网型储能、风/光机组及静止同步调相机等装备应用;开展电热耦合系统深化研究与多维度优化;开展大基地柔性直流外送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基地-柔直孤岛运行与局部直流汇集技术。
3.特色农牧业领域
(1)种质资源保护与生物育种创新
推进高原特色种业振兴行动,聚焦高原特色优势物种,开展高原特色农畜优异种质资源标准化鉴定、创制与高效利用;运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挖掘利用抗逆、高产、优质关键功能基因,突破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基因编辑等核心技术;鼓励联动省外育种平台开展高原适配品种协同选育、异地加代繁育,依托冷凉气候与生物安全屏障,开展各类优良种养品种规模化扩繁、标准化制种技术攻关;支持培育建设种质资源库、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示范基地,构建高原特色种业创新体系。
(2)农牧业高效种养与绿色生产科技创新
围绕我省农牧业降本增效与转型升级需求,开展高原特色农牧高效种植养殖关键技术与模式创新,支持研发适宜高寒环境的精准水肥管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制、智慧养殖、病虫害和疫病综合防控、饲草料高效加工利用技术。鼓励探索“种养结合”“草畜平衡”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统筹推进高寒干旱区耕地保育、盐碱地综合治理及退化草场修复,开展有机肥还田、种养废弃物就地培肥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支撑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建设。支持发展高原生态水产、林下经济,拓展农牧业发展新空间。支持开展农牧业绿色有机认证、碳足迹核算技术攻关,夯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根基。
(3)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及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创新
依托我省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政策,聚焦农畜产品保鲜、加工转化与资源循环利用,开展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储运及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提高加工业标准化、自动化水平,支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开展延长货架期、品质提升、质量分级溯源等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农畜产品从初级原料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化。鼓励探索加工副产物梯次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模式,构建“农头工尾”“畜头肉尾”的循环增值体系,全面提升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综合效益。
(4)高原场景农机装备与现代智慧农牧、数字农业科技创新
围绕我省农牧业机械化与数字化转型需求,聚焦高原特色农机装备与现代智慧农牧业建设,开展适宜高寒缺氧环境的轻简高效农机装备研发与数字农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突破丘陵山区、设施大棚、草原牧场等复杂场景下的智能感知、精准作业、生物侵害防范与无人化控制技术,推动北斗导航、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牧业生产中的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农牧业大数据平台与智慧牧场、数字农场示范场景,探索“数据驱动”的新型农牧业生产方式,全面提升高原农牧业智能化水平。
(5)高原农牧业防灾减灾科技创新
聚焦高原复杂气候环境下的农牧业气候适配与灾害精准防控,开展农牧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候资源高效利用及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灾后复产配套方案,支持研发极端天气早期识别与靶向预警技术,构建基于气象大数据的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区划模型,鼓励探索气候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及农牧业气候适应性生产模式。开展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攻关,研发推广天敌昆虫扩繁与释放、生物农药创制等绿色防控技术,构建以生态调控为核心的综合防治体系。支持探索跨省区的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生物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区域农牧业协同发展与抗风险能力。
4.新材料领域
(1)高端金属及合金材料
结合青海有色金属资源优势,研发高性能铝合金、钛合金、铜合金等特种合金材料;开发特种钢材精准控制及数智化检测技术;开展高纯金属及合金靶材制备技术研究,满足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等领域需求;开发耐蚀合金、高温合金等高端铸锻件产品。
(2)先进高分子与复合材料
发展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推动其在航空航天、汽车工业、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的应用;研发大规模聚氯乙烯制备技术,开发工程塑料、功能性膜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开展高原环境适应性高分子材料老化机理与改性技术研究;开展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材料研发。
5.人工智能及绿色算力领域
(1)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能效优化
研发浸没式、冷板式液冷散热技术及配套装备,解决机房兼容性、材料可靠性与热能回收问题;开展数据中心余热梯级利用技术研究,推进余热用于市政供暖、农业温室等场景示范;研发智能功耗管理与动态调频技术;开展高原极端环境下算力设备可靠性提升技术研究,建立设备寿命预测与故障预警体系。
(2)算电协同与绿电稳定供应技术
研发算力负荷与风光出力耦合的动态调度算法;研发基于区块链的绿电溯源与碳足迹追踪系统,对接全国碳市场与绿证市场;开展高原适应性储能系统技术攻关,提升储-算协同调度精度;支持高载能制造企业开展绿电直连智能调度与碳足迹核算技术应用示范。
(3)高原特色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先进计算、智能硬件等示范应用,开展高原数据采集标注、大模型训练等生产与治理研究;构建三江源生态监测、高原特色生物、高原大气本底、藏语语料、天文观测等高质量特色数据集;研发医疗、教育、农牧等领域行业智能体;开展大模型轻量化、小样本学习与边缘部署技术研究;开展数字孪生多场景应用研究,拓展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绿色算力等领域人工智能新场景,打造高原特色“人工智能+”生态。
(4)跨区域算力协同与产业融合应用
研发跨区域算力网络统一调度平台,解决跨节点时延、带宽与安全问题;打造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绿色算力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工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6.智能装备领域
(1)智能感知与监测装备
开发基于北斗、5G的智能感知装备,构建“空天地水”一体化监测网络;突破高寒地区设备抗低温、抗风沙技术,研发生态保护、矿产资源勘探、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专用装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智能预警平台研发,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2)产业绿色智能升级装备
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转型需求,研发盐湖资源智能采输分离与控制装备,推进电解铝低碳冶炼、绿电制氢等高载能领域生产智能化;开发清洁能源电站智能运维装备,提升运行效率与安全性;建设特色轻工智能生产线,集成AI视觉分拣、区块链溯源技术,研发高原农牧业及建筑建材绿色智能装备,开发金属固态增材制造装备。
(3)低空经济与应急救援智能装备
立足青海空域资源与产业优势,开展高原低空装备研发及场景融合应用,突破极端环境适配关键技术;研制镁锂合金轻量化航空部件,研发高原型无人机、直升机及配套动力、通信导航、机体材料,构建低空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物流配送、文旅观光等特色场景应用示范,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7.生物医药领域
立足高原特色生物资源优势,整合AI靶点筛选、多组学技术、生物信息学、合成生物学与真实世界评价等前沿技术手段,推进现代生物技术应用发展。围绕创新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开发,以及精准诊断、生物医用材料、干细胞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重点培育潜力品种,推进候选新药开展临床前试验研究,推进短缺药、慢性病用药高端仿制药研发。加强中药有效性、安全性评价等研究,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组分制剂研究,开展中成药大品种以及中药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三)民生与社会发展计划重点方向
1.生态环境领域
(1)生态系统保护与生物多样性技术示范
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聚焦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区域,研发高寒生态系统原真性保护关键技术。助力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繁育、植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入侵物种防控与原生境稳定维持技术体系构建。开展雪豹等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精准保护、种群动态监测与繁育恢复研究,推进破碎化栖息地修复、物种迁徙通道保障技术研究。协同推进生态系统整体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集成创新。
(2)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风险防控关键技术
聚焦退化草地、沙化土地、冻土退缩区、退化湿地等脆弱生态系统,研发自然修复为主、人工调控为辅的协同修复技术,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围绕气候变化下冰冻圈动态及其生态水文效应,开展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技术,高原地质、冰川冻土、极端气象多灾种耦合监测预警技术研发。攻关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及库区生态修复技术,加强节水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资源化利用,推动AI赋能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模式研发,深化污染源识别、环境预警、生态遥感、应急研判等场景应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生态价值转化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围绕高原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产业及重大工程建设,深入研究生态效益评估与碳汇交易衔接机制,统筹推进碳汇动态精准计量与“自然-人工”协同增汇负排放、碳汇核算交易等核心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开展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管控及低碳、零碳、负碳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生态价值转化与绿色低碳技术集成示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施路径构建。
2.矿产资源领域
(1)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绿色勘查
开展柴达木盆地及周边地区铜、铅、锌、镍、钴、煤炭、油气等战略性矿产深边部精准勘查技术及地质建模与智能勘探算法研究、绿色化与智能化勘查技术与装备研发示范,研发高原矿山无人化作业与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推进矿山智能化开采与数字孪生建设。
(2)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修复技术
开展复杂难选矿石高效选冶与共伴生元素协同提取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推进尾矿、废石、矿渣等矿山固废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与新能源复合利用;开展新型胶凝材料制备工艺研发,推动相关产品在生态修复、井下充填回填、道路交通工程、土壤改良、建筑工程等领域规模化推广应用;开展高寒矿区土壤改良与植被恢复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勘查-开采-修复”一体化模式,推动清洁生产工艺、智能装备与生态修复技术的协同创新与工程转化。
3.卫生健康领域
强化临床问题导向,依托队列研究、多组学检测及AI大数据等研究方法,向主动健康转变,重点开展相关疾病的早期预防、诊疗技术、新型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研究与成果转化。通过主动健康干预,开展全生命周期主动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围绕高原多发病、地方病,开展重大疾病早期诊断、精准治疗、基因治疗等先进临床诊疗技术的研究和示范。重点针对老年医学、残疾人、心理健康等领域,开展智能化康复诊疗技术研究、脑机接口等新技术设备、辅助器具的应用示范。支持高原医学研究中心、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围绕高原医学开展临床先进诊疗技术,支持高原医学研究成果向诊疗规范转化。
4.民生保障领域
科技助力平安青海建设、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理、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强化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禁毒防毒、消防安全等技术研发应用。围绕高原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开展绿色建筑与零碳技术、城市(县城)体检数字化、老旧建筑低成本抗震减震加固技术、乡村环境治理、传统村落保护与宜居性提升等研究示范,推进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新技术应用、智能信息化管控等城市治理技术研发应用。
5.交通运输领域
聚焦青藏高原冻土、高寒、高盐、缺氧等特殊环境,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的耐久性提升与创新技术研究。开展冻土区/盐渍土道路稳定控制、高海拔混凝土耐久性增强、桥梁补强技术、智能监测与养护技术研究等。
6.生态旅游领域
开展高原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和自然生态价值挖掘研究,开展数智化场景应用等技术研究示范,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技术创新及平台建设,实施特色场景驱动科技转化示范应用,推动生态旅游服务模式数字化创新。
7.科学技术普及
围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阵地建设和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开展科普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按各专项管理办法实施。
(五)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包括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科技政策资金兑付、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向,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按照各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青海省注册满一年以上(软科学、“天文科学”“定向委托”项目可为省外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的综合能力,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符合以下特殊情形之一,并能完整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单位,经主管部门推荐后,可不受“独立法人”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限制,按竞争择优方式参与申报:
(1)中央驻青非法人分支机构:有固定场所、能够独立建账、经费单独核算,上级法人单位出具正式授权文件,承诺承担项目实施与经费管理主体责任;
(2)重资产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70%,但属于能源、矿产、装备制造等重资产领域,经营稳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3%。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有自筹科研经费的专项须就自筹经费做出承诺,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项目经费合规使用,监督各参与单位合法合规使用经费;保障配套科技资源及时足额到位;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推广;履行研发投入统计填报义务;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
4.每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与全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的创新联合体视研究内容适当增加。各合作方应签订法人合作协议(非法人协议无效),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5.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利用科研项目资金购置科研仪器时,应当在科技项目申请书和合同书中就该仪器设备共享作出承诺,共享服务的承诺应当包括共享的范围、方式等内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时,将仪器设备共享情况作为验收指标进行考核。
6.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时,申请资助的专项经费与自筹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应达到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以上。
7.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牵头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场地、设备、人才等创新资源配套。企业相关具体配套内容须在申报时提供承诺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的科技人员,其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发方向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B/C类)除外,该类项目按照基础研究计划相应申报条件执行。
2.项目负责人是申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3.中小企业、市州及其以下单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由2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即可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须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帅才科学家、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不受此项限制),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并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C类)负责人支持男性35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曾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优秀青年博士;青年项目(B类)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A类)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参与项目数不超过3项,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除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项目,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1项。两院院士、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不计入限项范围。
6.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按照申报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专项管理办法》执行。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主持不得超过1项,开展多点服务科技特派员可参与多个所服务工作站的科技特派员专项,原则上不超过3项。执行期内的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负责人可提前于本年度下半年申报2027年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出库。
三、申报要求
(一)基础研究计划
2027年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创新团队项目、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青年项目(C类)、面上项目)、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非共识项目。
基础研究类项目同一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如未通过形式审查,不可再次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方向一致的前期工作基础、人才团队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截至2026年6月30日,若项目负责人有到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五年内已验收项目结论为“不通过”的情形,不得申报2027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立足青藏高原独特生态与资源禀赋,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战略需求,坚持以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为核心,聚焦关键技术科学原理,以开放协同创新为路径,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与综合性研究,预期可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并产生重要影响,为青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与引领。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固定科研人员,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培养团队科研人员,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不受限项约束。
(2)青年项目(A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围绕前期研究方向持续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青年项目(B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科研人员且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支持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4)青年项目(C类)
支持入职3年内但未获得科技项目支持的青年科研人员自由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面上项目
支持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由省科技厅与相关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科研资助项目,采用“企业出题、科学界答题”模式,旨在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项目指南单独发布。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不受限项约束。
4.非共识项目
支持科研人员提出具有非共识性、原创性、颠覆性等特征的原创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突破性基础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研发新材料和揭示新规律等,旨在培育或产出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或颠覆性技术。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支持数量不超过5项。每个非共识项目应当由2名以上两院院士、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实名推荐予以立项支持。
5.软科学
软科学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以内。省外单位申请软科学项目须与青海省内单位合作。
(二)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和民生与社会发展计划
1.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和行业技术部门针对产业、行业性公益技术问题和区域科技创新需求,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推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融合,依托创新联合体实施科技项目。
2.企业牵头项目常规实行后补助,项目环评、安评验收前完成即可。技术路线清晰、应用前景好的项目试点“预拨启动资金+验收审计后拨付尾款”(环评、安评列为申报前置条件)。
3.单位以自有资金先行研发、取得原创成果且未获省以上财政资助的,经评审评估后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获国家科研专项资金的项目,省级给予适当配套。
4.鼓励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实施临床医学研究项目。
5.鼓励与省外单位联合申报,第一合作方为省外单位,各方无不良诚信与法律风险;省外单位须具备匹配的成熟研发成果(不含论文)、无知识产权纠纷,其项目负责人需有省部级主持或国家级项目参与经历;双方须签订权责、分工、资金分配清晰的合作协议。
6.援青挂职人员、博士团、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的,项目实施期不得超过其在青工作时长,并签署承诺书。
7.支持省内具备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推动技术双向引育;双方须签订合规合作协议,明确投入、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外方需有实质性科研资源投入;牵头单位需熟悉国际合作规则与知识产权机制。
8.省际项目实施及受益地须在青海省域内,知识产权归牵头单位所有;鼓励国家级科技成果在青转化,需带动至少1家本地企业、新增1项技术交易合同、参与1场转化对接活动、发布1项科技成果。
9.申报与实施全过程,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履行保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生物安全等法规,保障科技安全。
10.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和民生与社会发展计划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统筹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申报方向参照省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重点方向,相关管理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具备良好实施基础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结合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程序择优纳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序列予以资助。
2.支持省内具备较强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机构,依托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开展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开展科技成果的技术熟化、性能测试、中试放大、技术转移等服务,打通从实验室成果到产业化应用的关键环节。申报主体须具备稳定的专业运营团队、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配套设施,能够为省内中小企业成果转化提供低成本、专业化的公共服务支撑,有效提升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带动产业创新升级。
(四)共性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系统中按相应的指南方向填写各项内容。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
3.申报主体须拥有与专项相关的前期研发成果,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前置基础条件。鼓励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且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4.获得财政资金高于50万元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5.鼓励立足青海实际,针对我省“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三个方向的技术需求开展研究示范,支持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发展。
6.鼓励围绕科考成果服务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等,提出系统治理方案与应对举措,开展青藏科考成果转化、应用与推广,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7.鼓励与其他省(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省外单位人员占总参与人员的比例应不高于50%(临聘人员和无固定工资人员除外),且外拨省外单位专项资金占总资助资金比例不得高于50%。
8.为避免科研人员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动参加项目,项目申报的参与人员也须在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当被添加为参与人员时,将收到系统确认通知,待个人确认后列入项目参与人员。
9.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须根据不同计划要求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之前年度已上传的不再提交)。
(2)配套条件(含资金、场地、设备、人才等内容)承诺函;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由法人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协议有效期、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10.申报项目的产出应明确量化,在实施期内可考核。
11.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多处室同时申报,一经核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12.申报过程中对形式审查有疑问的事项,需提前咨询相关主管处室。
13.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
(1)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实验动物或动物饲料来源证明;
(2)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
(3)动物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4)若承担单位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需提供与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单位签订的有关实验动物使用的合作协议。
四、重要事项说明
1.申报评审机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全年开放申报受理、分批评审入库、集中立项出库”机制,年度内组织多批次评审。项目由主管行业厅局或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单位须在评审前出具推荐函,并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科研诚信严格把关。形式审查中同一问题未经修改再次提交的,按不通过处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经管理处室复查后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结合预算下达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分批出库。
2.省委科技委成员单位备案制。省委科技委成员单位可结合本领域产业需求和技术攻关缺口,对标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自筹资金设立科研项目,报省委科技办备案后,由省委科技委成员单位与省委科技办联合下达。
3.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落实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行”战略咨询建议,支持省内优势科研单位对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及科技领军企业,聚焦盐湖资源、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重点领域,联合院士团队开展重大科技问题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在青转化,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开发青藏高原特色高质量数据集、联合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围绕科技支撑重大工程建设,聚焦水电开发、高原医学及生物医药、电力技术、特种物资装备供应、高原冷凉蔬菜、珍稀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支持省内优势科研单位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问题,联合支撑工程建设有关科研单位开展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双向转化。
4.创新示范区与重点平台支持。持续加大对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及省级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对标国家级平台建设标准,将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设主体提质增效。
5.创新主体激励。对参加技术体检、创新挑战赛、成果对接等活动的企业创新需求给予优先支持。农牧业领域优先支持有科技特派员经历人员,高新领域优先支持有科技专员经历人员。
6.创新联合体与产业转型。鼓励省内创新主体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持续引进人才和成果;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申报项目。
7.对口援青与东西部协作。支持依托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攻关须聚焦青海重点产业瓶颈,引进技术须具备先进性和不可替代性,转化主体明确、条件良好。项目主要实施地和受益地须在青海,知识产权归属青海牵头单位。
8.国际科技合作。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重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和平台共建,推动盐湖、农牧业、高原医学等领域优势技术“走出去”,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合作须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要求,牵头单位及负责人对科技安全、数据安全、生物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9.生态环保合规要求。涉及矿产勘查、野外施工等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须同步推进环评、安评、水保方案编制报批,落实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野外作业须取得准入许可。合规手续作为过程核查和验收的必备要件。
10.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涉及人体、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未及时取得国家卫健委人类遗传资源批复的实行容缺受理,申报单位须在立项出库前补充相关材料,逾期未补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立项。
11.干细胞研究。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申报前须获得国家卫健委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备案,或国家药监局干细胞新药注册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12.科技伦理审查。涉及生命科学、实验动物、医学和人工智能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按规定通过伦理审查。
13.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省内外创新主体围绕海南州创新示范区“五大行动”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申报项目须在海南州域内实施,成果转化地和受益地须在海南州区域,由海南州政府负责组织推荐。
14.应急绿色通道。对省委省政府阶段性重点任务及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应急事项,随时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发布指南,放宽申报条件,精简评审流程,加快立项和拨款,促进快研发、速应用、早见效。
15.奖补关联关系限制。奖补类项目中,合同甲乙双方须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得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等关联关系。
16.公平竞争纪律。申报单位及参与人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探听未公开评审信息,不得进行请托游说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17.数据安全。科技计划项目采用和形成的相关数据,承担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机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18.严禁第三方代理。省科技厅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请各单位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五、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139.170.149.33: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录申报。军民融合类、涉密项目按照相关保密要求报送纸质件,不得在系统内填写。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另行征集。项目申报书模板前往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市、州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单位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的市、州科技局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事业单位、中央及省直属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中央驻青科研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
3.根据工作职能,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单位
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玉健李琴
联系电话:0971-5509875 5509395
电子邮箱:qhkjfzzx@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971-6166021
2.项目管理单位
(1)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黄芃多杰措
联系电话:0971-8244566
(2)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张静杜帅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3)社会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祁秀丽刘世铭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4)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李晓砚米杰
联系电话:0971-8244525 8299807
(5)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马志英白进春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附件:青海省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9日
附件青海省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系列科普活动
(一)申报内容
紧扣全国科技活动周统一工作部署,结合青海省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需要,策划具有青海特色和示范意义、参与性强的2027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整体活动体系,包括2027年度青海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活动、全省科普讲解大赛、全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作品评选,以及其他相关科普活动。
(二)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非独立法人企业,以及其他具备大型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的单位。
(三)考核指标
1.2027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活动
策划实施主会场启动仪式和分会场系列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青海特色,贴近群众需求。活动周前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预热稿件不少于1篇;制作活动宣传视频不少于2条,每条时长不少于3分钟;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主会场活动不少于5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主会场群众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2.2027年度青海省科普讲解大赛
根据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协助省科技厅组织相关赛事。省级以上媒体活动报道不少于5篇(含赛前预热报道);制作宣传视频不少于2条,每条时长不少于3分钟;加强新媒体推广;组织优秀选手培训并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3.2027年青海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
根据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要求,协助省科技厅组织相关赛事。省级以上媒体活动报道不少于5篇(含赛前预热报道);制作活动宣传视频不少于2条,每条时长不少于3分钟;加强新媒体推广;组织优秀团队培训并推荐参加全国展演汇演。
4.2027年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根据全国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评选要求,协助省科技厅开展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活动。
(四)实施期限
各活动根据国家相关安排及我省科普工作实际进度确定具体实施时间,全部工作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基于省科普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开展的省级层面科普工作
(一)申报内容
围绕全省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共用机制,面向全社会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品牌效应的科普示范活动,推动省级科普工作协同联动。
(二)申报对象
省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核心考核指标
打造1个定位清晰、特色突出、长效运营的省级特色品牌科普活动,全年配套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其中在2027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1场次以上,活动总受众不少于5000人次。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5篇。
(四)个性考核指标
除考核核心指标外,申报单位围绕研究内容凝练1—2条可量化的个性指标。
(五)实施期限
2027年1月—2027年12月
三、基层科普能力建设
(一)申报内容
紧密对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与市州科普发展实际,对科普工作进行整体性规划,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培育具有本地地域辨识度、群众认可度高的基层科普特色品牌,夯实区域科普工作基础。
(二)申报对象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
(三)核心考核指标
1.制定2027年区域科普工作整体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结合区域特色和题材特征,打造1个区域特色科普品牌,开展线下活动不少于6次,其中在2027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1场次以上,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90分钟,活动总受众不少于1万人次;
3.省市媒体新闻报道不少于6篇,科普相关稿件不低于50篇。
(四)个性考核指标
除核心指标外,申报单位围绕研究内容凝练1—2条可量化的个性指标。
(五)实施期限
2027年1月—2027年12月
四、省级科研类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一)申报内容
支持开展基地展陈改造提升,互动体验展项开发,数字科普馆及云展览建设、科普互动小程序及科普资源包设计、中小学系列科普课程开发,科普交流合作及科普人才培养等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科普化,制作原创性科普作品,宣传项目成果与成效。
(二)申报对象
省科技厅已认定的省级科研科普基地。
(三)核心考核指标
1.围绕基地能力提升,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其中在2027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1场次以上。全部活动线下吸引受众体验、参与不少于1万人次;
2.制作科普作品不少于2篇(部),形式包括科普图书、科普短视频、科普长视频等。图书类不少于2000字,印制量不低于5000册;短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长视频时长不少于6分钟,在2个以上省级主流媒体推广传播,线上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万人次;
3.省市媒体新闻报道不少于6篇,科普相关稿件不低于30篇。
(四)个性考核指标:
除核心指标外,申报单位围绕研究内容凝练2—3条可量化的个性指标。
(五)实施期限
2027年1月—2028年12月
五、科技资源科普化
(一)申报内容
围绕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以及国家级或省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取得的最新突破或代表性成果,制作原创性科普作品,面向公众宣传普及项目成果与成效。
(二)申报对象
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学技术奖,以及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三)核心考核指标
1.围绕研究内容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次,线下线上受众参与不少于3000人次;
2.制作科普作品不少于2篇(部),作品形式包括科普图书、科普短视频、科普长视频等。图书类不少于2000字,印制量不低于5000册;短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长视频时长不少于6分钟,在2个以上省级主流媒体推广传播,线上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万人次;
3.省市媒体新闻报道不少于4篇。
(四)个性考核指标
除核心指标外,申报单位围绕研究内容凝练2—3条可量化的个性指标。
(五)实施期限
2027年1月—202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