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新华10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部熔盐阀采购
发布者:xylona | 0评论 | 274查看 | 2025-03-14 14:20:27    

3月14日,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就新疆精河新华光热项目部熔盐阀采购项目发布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10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场址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4600亩;位于精河县五台镇国道G30以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649°,东经82.041°,距精河县区约65km;场址不涉及国土,林业等限制性因素,现状均为未利用地。场址附近有国道G30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较便利。本工程100MW光热储能电站采用塔式聚光发电技术路线,设计安装16179块32.76的中型定日镜,集热面积为530024㎡,储热时长为8h。熔盐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站配套汽轮机形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额定容量为100MW。精河西升压站接入375MW光伏装机容量和100MW光热装机容量,拟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博乐赛里木750kV变电站(具体以最终电力系统接入批复为准)。本工程采用二元熔盐(60%硝酸钠与40%硝酸钾)作为吸热介质和储热系统储热介质。储热系统设1个冷熔盐罐和1个热熔盐罐。


采购范围:熔盐阀各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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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主要资格要求:


1、供货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相关公司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合计在2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节点: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3月2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25年03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3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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