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新能源发展基调确定:电源侧开发四大亮点
发布者:xylona | 来源:CSPPLAZA | 0评论 | 279查看 | 2025-11-18 17:33:33    

“十四五”收官之际,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突破17亿千瓦,但弃风弃光率却回升至5%以上。


系统调节成本持续攀升、电力消纳难题愈发棘手、电网安全运行压力不断加剧等挑战日益凸显,传统的新能源开发模式已难以为继。


在此关键节点,伴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发布,国家能源局接连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以下统称《意见》),为“十五五”新能源发展定下发展基调。


“十五五”电源侧项目开发有哪些新亮点?对光热发电又将带来什么影响?CSPPLAZA分析认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对光热发电和熔盐储能的市场发展将产生重要利好。


亮点一: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未来的电源开发不再是风光水等电源的简单并列,而是更加强调一体化互补开发,以“系统友好型”电源组合的最终形式出现。


“沙戈荒”基地通过优化电源结构与配储比例,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以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控制煤电装机需求,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同时依托现有水电通道提升新能源送出能力。


科学布局海上风电,继续推动近海风电开发,有序推动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统筹优化海上输电网络,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和登陆点,实现海上风电基地集中送出,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


小结:光热发电的调节能力已被高层认可,在光热发电密切相关的“沙戈荒”基地开发中,光热发电作为调节电源被重点提及,成为打造100%新能源基地的主要技术路线。


亮点二:新能源+产业协同:促进就地消纳


《意见》强调,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支持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绿色低碳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利用当地绿电为生产供能,形成“以绿制(造)绿”的闭环。


通过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西部地区挖掘消纳潜力等方式,促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实现规模化就地消纳。


在与传统产业集成方面,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区转移,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实现“西电西用”,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在与新兴产业集成方面,支持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布局,形成“以新促新”的产业生态。


小结: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区转移将加速,新能源基地与高载能产业通过绿电直连等方式实现就近消纳将愈加普遍。


亮点三: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将提速


《意见》强调,重点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


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推动在煤化工、冶金等重点领域应用,促进产业耦合发展。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小结:绿色氢氨醇是将不稳定的绿电转化为稳定的液态能源,能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储运难题,预计将在“十五五”期间迎来快速发展。截至今年10月,我国累计规划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已超800个,大部分集中在风光资源丰富的西北、华北、东北地区。


亮点四:煤电定位转变: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


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此前在解读“十五五”规划建议时明确:到“十五五”末,新增用电需求绝大部分由清洁能源发电量满足,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


这一转变意味着煤电在中国电力结构中的角色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过去几十年,煤电一直是中国电力供应的绝对主力,承担着电力安全的基础保障功能。而在新的能源体系中,煤电将更多扮演支撑性和调节性角色,为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消纳提供支撑。


煤电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将为火电灵活性改造带来可观的市场空间。


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建立“深调峰、快调节、强支撑”的新一代煤电技术指标体系。


煤电参与调峰的规模和调节深度的要求越来越高,熔盐储能是火电深度调峰的主流技术路线。熔盐储热调峰相对于常规火电机组调峰技术,调峰深度更深、时间较长、响应速度较快、宽负荷高效运行,使用寿命更长,经济效益较好,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阻碍熔盐储能技术在火电灵活性改造市场推广的主要因素:初始投资成本较高,高于常规改造技术,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火电厂对熔盐储能技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还不高。伴随更多示范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展现,这一市场在“十五五”期间将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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