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光热发电!湖南监管办就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含附件)
发布者:xylona | 0评论 | 256查看 | 2025-12-08 09:55:11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为六章八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实施、信息披露、监督与管理、附则、附件。其中四个附件分别规定了:二次调频(AGC)技术及调节过程定义要求、一次调频技术要求及指标计算、考核度量方法、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技术要求、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参数表。


该细则适用于并入湖南电网运行的接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的考核、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其中发电侧并网主体包括火电(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电站等)、水力发电厂、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场、光伏(含光热)电站、自备电厂等。


《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为八章四十九条,共32页,主要内容为总则、定义与分类、提供与调用、考核与补偿、计量与结算、信息披露、监督与管理、附则。细则指出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含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提供的服务。


该细则适用于并入湖南电网运行的接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主体电力辅助服务的提供、调用、考核、补偿、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其中发电侧并网主体包括火电(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电站等)、水力发电厂、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场、光伏(含光热)电站、自备电厂等。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jpg


附件:

《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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