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陷审计漩涡 违规事件频频查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7404查看 | 2014-06-24 18:25:00    
  央企又迎来了新一轮审计。6月20日,审计署发布了11家国企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在这一场声势浩大的“审计风暴”中,涉及的违规资金高达近千亿。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也被审计署点名,审计报告显示,大唐集团在会计核算、经营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近年来成为主业之一的煤炭也成为大唐违规的重灾区,大唐集团在收购多项煤炭资产的过程中,其子公司频频未按规定报大唐集团及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


  审计报告中还提到,大唐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641户,管理层级达六级。这与国委要求相差甚远,“国资委央企要压缩管理层级,要从严控制新设三层企业,原则上不设四层企业,从源头上避免企业管理层次增多。”一位国资委人士曾公开说明。

  此次披露的审计报告,也暴露了大唐集团在管理上的诸多漏洞。审计报告称,大唐集团所属各发电公司、上市公司和专业公司之间区域划分、功能定位和专业分工不够清晰合理,部分业务交叉重复。

  6月20日,大唐集团回应审计问题,称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将规范管理流程。6月21日,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发电”也发布公告称,所涉及的项目已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究和经济处罚。

  煤炭项目频现违规

  大唐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80亿元,拥有二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29家,主要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及新能源开发等。

  在大唐集团众多业务中,煤炭在2009年提为主业,此次审计的诸多违规项目中就有不少涉及煤炭资产。

  其中审计报告指出,2010年,所属大唐国际在收购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过程中,未认真审核中介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等资料,多支付1.3亿元。2012年,所属顺兴煤矿实际生产煤炭165.24万吨,超主管部门核准产能105.24万吨。目前,多付资金已由原股东以煤炭抵偿。

  至2012年底,大唐煤业公司的刘园子煤矿和大唐四川分公司的干溪坡水电站3个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合计超概算9亿元,未按规定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或核准。

  此外,涉及金额最大的一项违规项目则是,2012年所属大唐国际先以信托方式为民营企业购买煤矿提供资金20亿元,2013年又与民营企业合作发行40亿元矿产投资基金拟高价回购其所购煤矿。对此事项,大唐国际未按规定向大唐集团报告。

  以上2010年至2012年期间涉及煤炭资产的项目违规操作,也表现了大唐所属公司急于上马煤炭项目的一面。

  据中诚信国际分析师吕修磊分析,这其中的一个背景是大唐集团因火电占比较高,煤炭需求量大,近年来大力发展煤炭产业,欲从单一电力产业向煤电一体化的产业结构转变,对煤炭资源采取了一系列的收购、兼并整合的动作。截至2012年末,已控股煤炭项目19个,公司控股的煤炭项目资源总量为195.71亿吨。

  违规信托计划被叫停

  大唐发电借民企20亿元买矿,次年花40亿高价回购,这一事被审计署点名指出,在大唐设立基金信托购买煤矿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到最后,这项信托计划也被叫停。

  在大唐发电的诸多公告中透露出了这笔交易的来龙去脉。2012年1月10日大唐发电宣布,与中融信托签署资金信托合同,大唐发电出资20亿人民币投资中融信托设立的专项信托计划。

  按照规划,专项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中融信托在此期间将以受托人的名义将该项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实施增资,整合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部分煤矿。专项信托计划向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中融信托将代持该公司50%的股权,并待专项信托计划期满且有关煤矿整合完成后,中融信托将所持项目公司50%的股权划转到大唐发电。

  彼时,参与该项目的各方描绘了一个蓝图:项目公司拟整合的煤矿合计备案储量1.8亿吨,批覆生产能力390万吨/年。根据各煤矿地质情况,结合现场调研及各煤矿目前生产情况,预计生产能力可达630万吨/年。

  大唐发电当时对此前景颇为看好,“签署资金信托合同,将有利于争取内蒙古地区的优质煤炭资源,锁定公司后续发展资源储备,实质性推进公司煤炭收购整合工作,缓解公司火电项目煤炭供应紧张状况。”在2012年的公告上,大唐发电如是描述。

  2012年4月,大唐发电与北京兴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冠铭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冠铭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兴业源出资5100万元,持股51%;大唐发电出资4900万元,持股49%。

  2013年3月-6月,重庆冠铭通过中融信托分别发起设立了合计总额为40亿元、期限为2-3年的“矿产投资基金”,拟投资煤矿资产。大唐发电出具了相应的“煤矿股权资产”等基金持有权益的回购承诺函。

  这其中的背景是,大唐集团欲参股设立煤矿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择机发起设立煤矿投资基金,推动优质煤矿项目并购。煤矿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的单一信托计划共同发起设立。

  不过好景不长,这个20亿元信托计划被提前终止了,并上了审计署的“黑名单”。

  2014年6月12日,大唐发电公告宣布,集团于2013年3-6月分别向中融国际信托及3家信托基金出具合计总额为40亿人民币煤矿股权资产等基金持有权益的回购承诺函,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与相关方协商同意,发行的40亿元信托计划全部提前终止,相继解除了回购承诺。

  大唐发电的解释是:“认为有关煤矿资源不适用于主营业务,信托资金使用及其相关回购承诺的实施可能使公司面临损失风险。”

  在6月21日,大唐发电的公告上也强调了这一点——已于2013年4月提前终止了20亿元信托计划,并收回全部资金及相应收益;并于2013年9月底提前终止了40亿元矿产投资基金及其回购承诺。

  上审计署黑名单的缘由为,对此投资事项,大唐国际未按规定向大唐集团报告。与上述其他违规煤炭项目一样,该项目并未向集团层面和发改部门备案或核准,这也暴露了大唐集团的在管理层级过多的问题。

  管理链条过长

  作为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七大发电集团之一,大唐集团资产规模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但旗下众多的子公司也让管理变得繁杂冗长。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012年末大唐集团有4家上市公司,7家分公司,7家省发电公司,6家专业公司和3家直管二级单位。而在如今大唐官网上,这一数据小有变动,2014年有4家上市公司,分公司6家,省发电公司10家,11家专业公司。

  审计报告则显示,大唐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641户,管理层级有六级。根据国资委近年释放的信号,国资委要求央企要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

  《国资委关于推动央企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曾指出,要从严控制新设三层企业,原则上不设四层企业,从源头上避免企业管理层次增多。

  “规模特大的中央企业、属特殊性行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法人管理层次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四层。”上述意见进一步解释,“法人管理层次的第一层指中央企业(或集团母公司)。第二层指第一层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含相对控股,下同)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下同)。依此类推。”

  大唐集团资产规模庞大,管理层级达到六级,超过了国资委的要求,旗下子公司未报集团层面审核的事情也被频频查出。

  管理层次过多并非大唐集团一家央企的问题,上述意见指出这一普遍问题是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甚至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目前有些央企规模增长并未带来效益和现金流同步增长,运行质量不高、发展方式粗放,管理链条过长。”国资委一人士指出了央企管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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