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能源监管工作会议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762查看 | 2014-09-28 15:12:30    
  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能源监管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依法依规、主动作为,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创能源监管工作新局面。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王禹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监管总监谭荣尧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积极探索和加强能源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源市场体制机制的现实需要;是促进能源科学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是锻炼和培养干部队伍,提升能源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能源局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更加深刻地认识能源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依规、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有作为。


  吴新雄强调,能源监管是一种探索、一种创新,做好能源监管必须明确重点,研究确定“四方面重点任务”。一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确定能源监管重点任务;二要围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源市场体制机制,从解决市场公平公开透明着手确定能源监管重点任务;三要围绕能源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结合能源局“三定”规定确定能源监管重点任务;四要围绕人民群众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确定能源监管重点任务。同时,要抓准关键,准确把握“三方面基本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积极探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有作为;三是立足当前、胸怀全局、实事求是、真抓实干。

  吴新雄指出,扎实有效做好能源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一要以依法监管为根本,抓紧建立健全能源监管法律法规,制定《能源监管工作手册》和《能源监管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能源监管法律和程序;二要以有效监管为目的,突出放管结合、点面结合、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标本结合,切实提高能源监管针对性、时效性和公正性;三要以专项监管、问题监管为重要方式,针对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拟定专项监管计划,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省份开展驻点监管并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各派出机构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各地能源科学发展和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拟定问题监管清单和工作计划;四要以闭环监管为主要方法,抓好 “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抓准问题、明确重点,组建班子、制定方案,驻点监管、深入核查,公平公正、提出意见,认真负责、征求意见,修正意见、形成结论,编制报告、上报审核,明确方式、及时发布,督促整改、评价效果”等10个重点环节,实现闭环管理。

  吴新雄强调,监管报告的针对性、有效性、公正性是衡量和评价能源监管好坏、成败的重要标准,要加强监管报告评价与应用,将监管报告作为拟定行业规划、政策和项目审批、限批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吴新雄要求,能源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能源局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都要心系能源监管、服务能源监管、支持能源监管,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能源监管机制,为促进能源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司、资质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做了工作汇报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司、各派出机构、各所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司处级以上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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