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的故事
来源:投资时报 | 0评论 | 15725查看 | 2014-10-20 10:28:00    
  发改委价格司人员编制并不多,但他们掌控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银行收费等诸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定价权。他们以改革的名义,走进了利益的棋局,并最终在其中迷失

  

  如果不是一次权力的转移,估计到现在人们都还很难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掌管中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7年时间里,出现了总计107亿的资金缺口。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指的是国家从扣除西藏等边疆地区之外的其他社会用电中,根据每度电的电费提出的比例资金,专门用作中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电补贴。这项费用于2006年开始征收,最初是每度电2厘钱。2009年11月上调电价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也调整为4厘,2012年年初被调高至8厘,到了2013年9月,已经调高至1.5分钱。7年间,上涨6.5倍。这部分上涨的资金,将全部计入普通居民和企业缴纳的电价成本中。

  按照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规定,当年的电价附加收入补贴给当年发电上网的新能源企业。但是中国不少光伏或风电企业发现,自2009年开始,它们领取到的这部分补贴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它们经常被拖欠两年以上财政补贴资金,现在,有一些企业甚至都要破产了还没有领到前几年的补贴。

  这种情况在最近的两三年间越发严重,引起了诸多企业的不满。更重要的是,企业突然发现,这笔补贴经费,从征收到分配,再到监管,竟然全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而当拖欠补贴现象越来越严重时,价格司竟然不知道究竟缺口有多大,也不知道有多少企业没有领到补贴。

  一项带有国家专项补贴性质的财政资金由负责价格监管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来管理和分配,这本身就有点不可思议。但这一封闭的管理模式,在发改委价格司的坚持下,着实运行了6年。

  2012年年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分配情况进行了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摸底。最终发现,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2009年至2011年的3年间,缺口不断扩大。其中2009年缺口为13亿,2010年缺口20亿。若不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三部委之所以联合进行2012年的那次摸底,是因为当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管理权力发生了转移。之前,三部委就曾与全国人大讨论过补贴资金不够用的问题。在诸多的抱怨中,在资金缺口暴露之后,可再生电价附加的管理权和分配权,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转给了财政部相关司局。

  权力转交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与财政部商议,能否从国家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填补此前留下的补贴漏洞,但财政部没有同意。不愿意背锅是最真实的想法,财政部想以2012年权力转移为分界点,划清前后的界线。

  当年,为了加强对这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专项资金的监管,三部委联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从2012年开始,电力用户缴纳电费时,银行自动将所收电费分流至两个账户,一个是归入电网企业收入,另外的每度电中提出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比例则归入财政部管理的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账号中。待制度进一步完善后,财政部未来将会把资金拨至地方财政,再通过电网企业转给新能源企业。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直是委托电网公司代收电价附加,这笔钱由电网企业代收,单独记账。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月上报的发电量、上网电价,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给省里下发配额单,电网企业按照配额单的指示再将补贴发给新能源企业。有关部门对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和发放的各个环节并不能做到完全掌握和有效监督。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孟宪淦认为这里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电网企业少报发电量,因为钱都是在电网企业的,中央都是按照上报的数目进行调配,这样有关环节就能私自扣下一笔钱。孟宪淦提到的这一“可能”,也是行业内关于补贴资金缺口不断扩大的一种普遍猜测。

  

  如前所述,从2006年开始征收,到2012年资金归口财政管理的7年时间里,是发改委价格司掌管全国专项财政资金,在这一扭曲的权力机制下,尽管价格司先后两次上调补贴比例,但仍然留下了总计107亿元的缺口。

  这期间,掌管发改委价格司的司长为曹长庆,副司级官员分别有刘振秋、周望军、郭剑英、李才华。其中曹长庆、刘振秋、周望军、李才华都曾分管电力、石油等能源行业,郭剑英则长期管理医药行业。

  2014年8月至10月初的两个月间,这5位发改委价格司官员先后因腐败违纪被带走调查。在中国政府部门,曝出如此窝案实为罕见。发改委价格司曾因掌管全国主要商品的定价权,而被称为“天下第一司”,转眼,成了集体腐败的反面典型。

  上述价格司5名司局级官员长期分管的电力、医药等行业,均采取政府直接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模式,这些行业如同价格司一样,封闭而充满内部交易。

  关于发改委价格司5名官员被调查的具体原因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不过,无论是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还是外界,普遍倾向认为,这5个人分别在电价成本核算、电能源补贴等电力方面,以及医药定价、招标等医药系统涉嫌违纪。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为例,哪些企业可以进入补贴名单、补贴多少、如何分配等,都在价格司的掌控之中。

  107亿元的资金漏洞,暴露了价格司的封闭之深。知情人士说,2012年,三部委联合摸底之前,能源局和财政部对具体的缺口有多大、发放了多少、发放给了哪些企业,都不知情,因为他们并不参与这项资金的分配。价格司也很少与他们沟通。让人惊讶的是,随着补贴的漏洞越来越大,引起上面过问时,才发现,竟然连价格司自己都不知道这些细节。其内部管理体系封闭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据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争取补贴对于很多光伏和风电企业来说,就如同一些地方政府在发改委那里跑项目,尤其是一些大的民营企业和央企。在可再生能源采取标杆电价的背景下,财政补贴对于很多发电企业而言,意味着净收入。因为标杆电价往往被政府定得很低,这个价格下,如果没有财政补贴,企业基本都是亏损的。

  可再生能源的标杆电价,也是由发改委价格司确定的。他们和能源局选择一些大型的示范项目,让企业报价,然后从这些报价中选择一个作为全行业的标杆电价。需要注意的是,最终公布的标杆电价,不一定是报价最低的。

  在医药方面也是如此。价格司能够决定那些最终进入医保名单的药品、药品单独定价以及相关价格审批,是众多医药公司公关的重点对象。一种药品能够进入医保名单,意味着药费能够报销。通常情况下,就医者都会购买医保名录的药品,医院也都会为患者开出此类药品。因此,进入医保名单,对于不少医药公司而言是获取市场利益的重要一关。

  发改委价格司人员编制并不多,但他们掌控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银行收费等诸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定价权。他们的每一项价格决定,都是对核心利益的一次切割和划分。这为他们招来不少骂名,但也让不少企业对价格司官员趋之若鹜。

  三

  在出事之前,发改委价格司的5名官员几乎都是以改革派形象示人,他们知道外界对过多的、却又不透明的政府定价和价格管制行为怨言颇多,也知道价格改革一直是中国政府试图推进的诸多改革命题之一。

  2008年11月,在中国价格改革30周年之际,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发表署名文章称,必须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改革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把统筹兼顾作为改革的基本原则。在这篇文章中,曹长庆说,“价格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物与物的价格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因此,推进价格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但是2014年8月至10月价格司窝案的暴露,让人们明白,显然他们并没有处理好“价格关系背后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他们以改革的名义,走进了利益的棋局,并最终在其中迷失。

  如从外面看,价格司的官员可算是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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