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4026查看 | 2014-12-25 15:01: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期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强调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化石能源。能源、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烧煤炭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收回骗取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并依据清洁轻重处以罚款、取消补贴、追究项目法人法律责任等处罚。
该文件还称,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实行热电联产,鼓励已建成运行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热力市场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实行热电联产改造;加强规划指导,合理布局项目。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入规划,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或省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同时要规范项目管理,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热电联产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