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指导意见下发 储能迎利好
发布者:本网记者Sabrina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7342查看 | 2016-02-29 17:09:00    
  (一)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

  1.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

  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鼓励用户侧建设冷热电三联供、热泵、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等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协同发展,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生产,推动对散烧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建设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计量、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

  2.推进化石能源生产清洁高效智能化。

  鼓励煤、油、气开采、加工及利用全链条智能化改造,实现化石能源绿色、清洁和高效生产。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增强供能灵活性、柔性化,实现化石能源高效梯级利用与深度调峰。加快化石能源生产监测、管理和调度体系的网络化改造,建设市场导向的生产计划决策平台与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化石能源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以互联网手段促进化石能源供需高效匹配、运营集约高效。

  3.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

  开发储电、储热、储冷、清洁燃料存储等多类型、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长寿命储能产品及系统。推动在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配置适当规模的储能电站,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推动建设小区、楼宇、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实现储能设备的混合配置、高效管理、友好并网。

  4.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

  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以多能融合、开放共享、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为特征,各类用能终端灵活融入的微平衡系统。建设家庭、园区、区域不同层次的用能主体参与能源市场的接入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

  (二)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

  1.推进综合能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加强统筹规划,在新城区、新园区以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重点区域率先布局,确保综合能源网络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建设高灵活性的柔性能源网络,保证能源传输的灵活可控和安全稳定。建设接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进灵活互动用能行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综合能源微网。

  2.促进能源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设施建设。

  推动不同能源网络接口设施的标准化、模块化建设,支持各种能源生产、消费设施的“即插即用”与“双向传输”,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负荷的接纳能力。推动支撑电、冷、热、气、氢等多种能源形态灵活转化、高效存储、智能协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覆盖电网、气网、热网等智能网络的协同控制基础设施。

  (三)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1.促进智能终端及接入设施的普及应用。

  发展能源互联网的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实现电能、热力、制冷等能源消费的实时计量、信息交互与主动控制。丰富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的实施功能,促进水、气、热、电的远程自动集采集抄,实现多表合一。规范智能终端高级量测系统的组网结构与信息接口,实现和用户之间安全、可靠、快速的双向通信。

  2.加强支撑能源互联网的信息通信设施建设。

  优化能源网络中传感、信息、通信、控制等元件的布局,与能源网络各种设施实现高效配置。推进能源网络与物联网之间信息设施的连接与深度融合。对电网、气网、热网等能源网络及其信息架构、存储单元等基础设施进行协同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共享复用,避免重复建设。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设施基础上,推进电力通信网等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设施建设。

  3.推进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的高效集成与智能化调控。

  推进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在量测、计算、控制等多功能环节上的高效集成,实现能源互联网的实时感知和信息反馈。建设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相融合的智能化调控体系,以“集中调控、分布自治、远程协作”为特征,实现能源互联网的快速响应与精确控制。

  4.加强信息通信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能源信息通信系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信息重要程度、通信方式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科学配置安全策略。依托先进密码、身份认证、加密通信等技术,建设能源互联网下的用户、数据、设备与网络之间信息传递、保存、分发的信息通信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能源互联网安全可靠运行。提升能源互联网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

  1.构建能源互联网的开放共享体系。

  充分利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迭代创新能力,建立面向多种应用和服务场景下能源系统互联互通的开放接口、网络协议和应用支撑平台,支持海量和多种形式的供能与用能设备的快速、便捷接入。从局部区域着手,推动能源网络分层分区互联和能源资源的全局管理,支持终端用户实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平等参与和能量共享。

  2.建设能源互联网的市场交易体系。

  建立多方参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能源市场交易体系,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培育售电商、综合能源运营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务供应商等新型市场主体。逐步建设以能量、辅助服务、新能源配额、虚拟能源货币等为标的物的多元交易体系。分层构建能量的批发交易市场与零售交易市场,基于互联网构建能量交易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交易平台间的竞争,实现随时随地、灵活对等的能源共享与交易。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微平衡市场交易体系,鼓励个人、家庭、分布式能源等小微用户灵活自主地参与能源市场。

  3.促进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

  搭建能源及能源衍生品的价值流转体系,支持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C2C、O2O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促进能源领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交融,培育能源云服务、虚拟能源货币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众筹、PPP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与高效利用。开展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金融租赁业务,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的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利润共享等新型商业模式。提供差异化的能源商品,并为灵活用能、辅助服务、能效管理、节能服务等新业务提供增值服务。

  4.建立能源互联网国际合作机制。

  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国内能源互联网先进技术、装备、标准和模式“走出去”。

  (五)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

  1.发展储能网络化管理运营模式。

  鼓励整合小区、楼宇、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储电、储热、储冷、清洁燃料存储等多类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及社会上其他分散、冗余、性能受限的储能电池、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充放电桩等储能设施,建设储能设施数据库,将存量的分布式储能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管控和运营。推动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电站等储能系统实现梯次利用。构建储能云平台,实现对储能设备的模块化设计、标准化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

  2.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

  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集成电网、车企、交通、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设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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