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可再生能源骗补内幕 住建部下属单位员工参与骗补
来源:中国经营报 | 0评论 | 3322查看 | 2016-08-29 11:16:00    
  相比“跑部钱进”来说,通过一条龙造假获得国家巨额补贴就容易多了。自2009年起,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等两部委下发多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补贴文件后,各地纷纷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县、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的计划,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超过25亿平方米,这意味着国家补贴将达到百亿元。

  两起发生在陕西省安塞县和合谷县、由中央纪委督办的“合同诈骗案”则揭开了地方政府与中介、企业等联手骗取国家补贴的内情。日前,涉案人员因此获刑。

  住建部下属单位员工参与骗补

  2009年7月,为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决定以市(县)为单位,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示范,并给予最高额1800万元的国家财政补助资金。

  之后,两部委再次将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补贴推广到城市和项目。2013年3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接中共陕西省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及省公安厅通知,对中央纪委专案组移送的“祖宇鹏等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该案揭开了骗补背后的故事。祖宇鹏,北京福鞠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材料显示,任职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张恩恺,2011年在“生物柴油项目”筹资期间,通过他人得知祖宇鹏能帮助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张恩恺于2011年4月19日前往北京与祖宇鹏见面。当晚,双方即约定张恩恺以实拨资金的15%作为报酬给祖宇鹏等人。

  按照规定,“生物柴油项目”不属于补贴范畴。为了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张恩恺向祖宇鹏提出由其协调安塞县政府,以安塞县名义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获得补助资金后将其中部分款项用于“生物柴油项目”。

  就在当晚,祖宇鹏等人根据网上搜索的材料即完成了安塞县名义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材料。

  在此之前,祖宇鹏与同为河南巩义人的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现辉就帮助他人获得国家补贴达成一致,并邀请了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节能与环保事业部工作人员梁境负责报告的撰写。

  地方政府全力支持

  在祖宇鹏等人在房间里编写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张恩恺安排他人回到安塞县找到安塞县有关负责人,由其协助审批材料。

  在安塞县陆某通过电话指示后,当天上午10时许,他找到安塞县住建局副局长郭某某,郭某某安排人员在申请材料上盖了公章。后延某某又带他分别去安塞县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质量监督局给申请材料盖了公章,又协调加盖了县政府的公章。

  当天下午,盖好公章的材料送到延安市财政局。同年5月上旬,祖宇鹏、李现辉、梁境三人赴安塞县进行考察。三人返回北京后,梁境提出要先行支付前期费用,祖宇鹏遂向张恩恺索要50万元,将其中20万元支付给梁境。

  2011年6月,评审会召开前夕,梁境认为安塞县的申报材料无法达到获取1800万元国家最高补助资金的要求,通过李现辉及祖宇鹏告知张恩恺。

  张恩恺提出修改申报材料,以确保拿到最高补贴,后李现辉将原申报材料交给祖宇鹏,在李现辉办公室调整了申报材料的部分关键内容,增加技术实施方案,夸大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面积。

  由祖宇鹏利用原材料仅头尾部加盖公章的漏洞,将改动的内容替换后重新胶封。最终,住建部、财政部将安塞县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并下拨1800万元补助资金。

  2011年底,补助资金拨付至安塞县财政局,张恩恺为此注册成立了弘安辰华公司,以采购太阳能转换设备为名,与安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安塞县住建局”)签订采购合同,后安塞县政府分三笔将110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弘安辰华公司。

  张恩恺除给安塞县政府指定项目支付120余万元工程款外,先后共支付给祖宇鹏390余万元,祖宇鹏又将其中的70万元分给李现辉和梁境,李现辉获得33万元,梁境获得37万元。张恩恺将剩余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给他人借款及个人消费。

  同样的手法,祖宇鹏再次帮助陕西合阳县获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称号,获得120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后者为此支付祖宇鹏300万元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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