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征收有望提升
来源:光伏們 | 0评论 | 3625查看 | 2017-03-16 12:14:32    
       根据能源发展网信息,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两会期间表示,“东部地区绝对不允许再新建自备电厂”。

  关于煤电去产能问题上,努尔局长强调:“十三五”期间,30千瓦以下的机组能淘汰的就尽量淘汰,具体数字过两天公布。”同时将清理违规项目,包括列入规划、也获得核准,但是没有土地、环境等支持性文件就擅自开工的抢跑项目。还将严控增量,原定今年建设或投产的机组,有三四千万千瓦推迟到2020年以后开工。此外,将规范自备电厂,下一步自备电厂要和公营电厂承担相同的社会责任、义务,东部地区绝对不允许再新建自备电厂。

  根据规定,“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均应纳入基金征收范围,各地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而截至到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6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资金来源——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一直无法全额征收是导致补贴缺口不断增大的原因之一。

  从努尔局长的观点来看,“十三五”期间“将规范自备电厂,下一步自备电厂要和公营电厂承担相同的社会责任、义务,东部地区绝对不允许再新建自备电厂”,由此,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的征收力度,以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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