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50MW塔式光热项目EPC中标候选人确定为山东电建三公司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13241查看 | 2017-09-22 21:45: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9月22日,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就2017年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的50MW塔式熔盐光热电站EPC发布中标候选人名单,称该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结束,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简称山东电建三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此公示期为3日,如果没有意外,山东电建三公司将拿下其在国内首个光热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

  据CSPPLAZA此前报道,7月17日,该项目EPC招标公告首次发布,8月14日开标,8月22日重新发布了招标公告,9月11日,第二次招标开标。两次投标主体均一样,分别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建设1套容量为50MW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套以熔盐为传热介质的由吸热塔及定日镜场组成的聚光集热系统,1套蒸汽发生系统,1套可满足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功率运行不低于12h的熔盐储热系统。

  鲁能海西州格尔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是国家能源局今年2月公布的首批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一,总装机容量700兆瓦,其中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400兆瓦风电项目、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及50兆瓦储能系统。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2.625亿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0.15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5431.96吨,有效减少煤炭消耗,降低大气污染。该项目虽不属于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范畴,但在进度上已领先于多个入围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名单的示范项目。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2017年第5批集中规模采购工程服务类-新能源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编:SDLN-20170822-JZ05-GCFW-CXZB-XNY)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2017年第5批集中规模采购工程服务类-新能源重新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监察部门电话:010-85727375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531-83166387传真:0531-83160614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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