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界面新闻 | 0评论 | 4026查看 | 2017-11-28 09:30:00
在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公布近一年后,第二批试点项目得以确定。中国配电市场继续扩容。
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试点。
至此,全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达到194个。
11月初,在两部委召开的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透露,将启动第三批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上半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去年12月1日,上述两部委确定了延庆智能配电网等105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标志着配电业务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是相对于电网等企业存量资产而言。
根据此前业内机构测算,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可达到500亿-1000亿元。以此计算,第二批89个项目的投资额也在400亿元以上。
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的项目数量上看,第一批试点名单中,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四省获得的试点项目最多,均为6个。第二批被确定的试点名单中,内蒙古自治区获得了八个项目,居首位。其次是河南省和湖南省,分别获得了七个项目。
工业园、产业园区型的区域电网仍占主要份额。有业内人士曾对记者分析称,国内目前有300多家国家级工业园区,以及1000多家省级工业园区,除了被列入试点项目的园区外,其他众多园区也在积极布局,有望迎来更大规模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
经过第一批试点项目,已经发现了相关问题。根据11月初的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透露,出现了包括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划分存在困难、增量配电项目接入电网存在障碍、增量配电价格机制及核定方法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为此,在下发第二批试点项目时,两部委明确表示,要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按照要求,任何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对于电网企业,如想参与试点项目,需要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此外,还提出要明确区域划分,规范配电网运营。要求避免重复建设和交叉供电。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等。
一直以来,中国配电网建设落后,配网投资占电网投资的比重较低,是电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了加快配电网建设和改造,2015年8月,国家能源局下发《配网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指出,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去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业内认为,配电网政策的放开,将吸引大规模社会资本的进入,配电网投资的资金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