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年内出台 补贴强度20年不变
来源:财经 | 0评论 | 6612查看 | 2018-07-27 09:51:42    
       国家能源局明确,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20年不变,同时引入绿证交易制度,共同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记者独家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明确,不区分存量、增量资产,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维持20年不变。

  此前,业界对补贴下调忧心忡忡。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公布了《可再生电力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文件,未来国家将对各省级行政区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不达标的相关行政区域和市场主体将受到惩罚。

  国家能源局分管领导是在征求意见期间作出上述表态的。记者获悉,该文件有望将在2018年年内出台。

  与配额制一同引入的,还有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该证书一般被称作“绿证”。对可再生电力的生产者,每一兆瓦时(一千度)交易结算电量可以获得一个绿证,绿证分为常规水电证书和非水电证书。

  配额制与绿证结合,对配额不达标的市场主体来说,意味着可以通过购买绿证来完成配额。未来,绿证制度将与可再生能源基金相结合,共同支持新能源电力。2018年-2020年为过渡期,绿证的引入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2020年之后,新能源将迎来平价时代,强制配额与绿证将共同保障中国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

  在3月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后,,国家能源局原计划在6月底公开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但最终取消。其原因在于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的新增内容在业内传播开来,而引起了行业巨大反响。

  第二版征求意见稿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与绿色证书相结合,并且按省份划定了风电和光伏的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内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给予全额补贴,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不再获得补贴支持,但发电企业可以获得绿证并且出售获得增量收益,但金额不得超过原先的补贴数额。

  这一新增规定,意味着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新能源企业的发电量能够获得的补贴将只能依靠出售绿证来换取,且金额不超过原来的补贴数额,意味着该部分收益将受损且面临不确定的风险。

  这一信息一经传出,引发市场强烈波动,A股金风科技、港股大唐新能源、龙源电力等龙头风电标的股价一度累计大幅度调整30%。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分析,如果就此执行,新能源运营企业存量资产的财务模型面临崩溃——在投资建设新能源运营资产之初,所有运营商均按照20年国家补贴强度不变的前提搭建财务模型,并作出投资决策。更为重要的是目前不限电的中东部区域,新能源消纳情况良好,电网全额消纳,对这些地区划定最低保障利用小数并削减补贴的做法,将让引发投资者全面重估资产价值。

  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条规定,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一位新能源发电企业人士称,运营商通常是用投产后的电费收入作为抵押物去银行融资,如果补贴削减,可能会引发银行抽贷,或要求增加抵押物,给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同时这也是国家政策重大转向,将对政府信誉造成冲击。

  根据记者了解,7月初,国家能源局先后召开两次闭门座谈会,重新确定了配额制的思路和与绿证制度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削减存量补贴的想法已经被推翻,在会上,能源局分管业务领导明确,保持新能源补贴强度不变,同时引入绿证交易制度。

  能源局同时要求,此前划定的西北限电区域的保障利用小时数各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保障利用小时之内的国家补贴20年不变,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基础电价部分鼓励市场化交易,补贴强度同样保持20年不变,新能源运营商可以先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收益与原补贴总额之间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足。

  这种做法一方面缓解了新能源补贴缺口压力,另一方面绿证收入回款速度较快也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因补贴拖欠形成的现金流压力,同时能源局方面也强调中东部不限电区域将不设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新能源电力全额收购,补贴强度维持20年不变。

  上述思路获得了角度参与讨论的专家和业内人士的赞同,为配额制最终落地明确了思路,目前第三版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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