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材料、电伴热厂商看过来!中电工程哈密50MW光热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招标
发布者:wwh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4041查看 | 2018-11-22 17:23:33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1月22日,中电工程哈密塔式50MW光热发电项目发布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根据公告,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为2018年11月22日15:00至2018年11月29日16: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12月12日9:30。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6项辅机设备,分别为:001保温材料(高温玻璃棉制品),002保温材料(硅酸类制品),003保温材料(玻璃棉制品及隔热反射膜),004保温外护板,005防冻保护电伴热,006熔盐排盐槽。


同时,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唯一专项授权代理证明并承诺提供所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原产国出关证明文件、中国关入关报验证明、运输证明等。


在投标人业绩方面,公告要求如下:


包1-2:投标人所投产品至少有两个同等参数或更高参数的工程,并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包3:投标人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其产品至少用于三台660MW及以上工程,并已成功可靠运行5年以上的业绩;


包4:投标人应有与本项目拟投标设备相同/相近的设备(300MW(含)机组及以上机组)至少二厂且正常运行两年(含)以上的国内业绩;


包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鉴定合格产品,且投标产品在国内相应600MW及以上机组有成功运行业绩,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包6: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且有类似压力、温度、容积、材质的容器的供货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查看公告原文请登陆中国光热电站开发供应链平台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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