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三个基本原则
1、坚持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明确的改革方向。要充分体现市场主体自主意愿,逐步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的原则。要充分考虑体制现状,尊重历史实际,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统筹兼顾市场化目标与非市场化目标,合理选择市场化手段与非市场化手段使用边界。
3、以坚持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进一步建立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在努力增加社会总体福利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各方利益合理分配。
二、处理好三个关键关系
1、正确认识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系
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都是电力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中长期市场是现货市场运作的基础,现货市场是中长期市场的有力补充,二者功能互补,紧密耦合,不可分割。
中长期交易定位于促进和引导能源规划建设、稳定市场供需、帮助市场主体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现货交易定位于平衡中长期交易与实际负荷之间的偏差,提高电力市场竞争效率。
根据国家电改政策要求,结合实践经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应坚持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原则。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应在电力市场体系的整体框架下统筹考虑,与中长期市场建设充分协同,相应设计和开发现货市场功能。
2、妥善处理跨省市场与省内市场的关系
跨省市场定位于资源配置型市场,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跨省中长期市场通过“协议+市场”机制,保障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政府间协议,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电力扶贫、清洁能源发展等重点任务,保障电力供应和跨省优先发电计划足额执行。跨省现货市场则进一步挖掘输电能力,以增量交易方式促进省间余缺调剂、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有效消纳,同时发现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和促进市场化交易。
省内市场定位于电力平衡型市场,主要任务是优化省内资源配置,确保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省内中长期市场有助于规避风险,中长期交易合约有助于统筹指导燃料采购和水库运行计划,强化约束发用电行为,保障供需平衡,服务实体经济有序发展,为现货市场准备基础条件。省内现货市场定位于解决运行偏差,适应清洁能源波动,促进系统安全优化运行。
在市场衔接过程中,跨省交易优先安排并优先结算,省内市场以跨省市场形成的电量、电价等交易结果作为交易组织的边界条件。
3、规范明确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的关系
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按照职责界面做好衔接,共同组织开展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
交易机构负责与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环节,交易平台作为公司对市场主体服务的窗口,在市场注册、交易申报、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环节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服务,并与电网的调度、营销、财务等系统实现对接;调度机构负责现货交易与电网运行密切相关的环节,负责安全校核、现货交易组织、辅助服务等工作。
三、加快提升四个重点能力
1、加强理论研究,强化顶层设计。要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实际特点,厘清国内电力市场建设约束条件,找准市场功能定位,指导电力市场建设。特别是要适应国情,在市场建设中妥善满足诸多非市场化目标诉求,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市场建设方案,选择合理可行的改革路径,保持小步走、不停步。
2、加快平台建设,促进市场融合。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需要建立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满足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等各个交易品种的要求,并不断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和可靠性,确保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结算、信息披露的安全性和效率,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
3、提升监管能力,防范市场风险。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国家层面亟须规范市场管理权责,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市场运营中的风险,确保市场健康发展。
4、规范市场运作,服务社会发展。一是规范交易机构运作,不断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工作。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