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节能”)发布《关于与首航光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姚志豪签订股份无偿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和《关于拟通过增资、出售、租赁等形式向控股子公司首航光热股份有限公司整合上市公司拥有的光热发电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热”)成立时的约定,日前,首航光热总经理姚志豪与首航节能签订《股份无偿转让及清理代持协议书》,无偿归还首航节能27.4%的首航光热股份。股份归还完成后,首航节能持有首航光热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65%提升到92.4%。
据悉,首航光热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其中,首航节能一次性出资6500万元人民币,姚志豪团队以“光热电站聚光场控制系统软硬件及机电一体化关键装备技术”和“太阳能光热电站总体设计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两项非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出资3500万元。按照约定,“太阳能光热电站总体设计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的收益期限为7.5年。日前,姚志豪应无偿归还首航节能27.4%的首航光热股份。
在控股比重大幅提升的情况下,首航节能拟向首航光热增资注入、出售或租赁部分光热业务相关资产。本次资产整合完成后,首航节能将加快推进首航光热的资产证券化进程,未来在首航光热自身条件允许并满足监管部门规则的情况下首航光热将择机在科创板等大陆资本市场或港股、美股上市。同时,公告强调,首航光热主营的光热业务是被列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第六条第(四)项中的“高效光电光热”,属于科创板鼓励上市的产业方向。
首航节能称,此次资产整合旨在进一步增强首航光热太阳能光热业务的独立性和经营效率,除首航节能太阳能吸热器、太阳能光热镜场相关零部件等核心装备的技术专利、工艺以及可供光热业务规模发展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纳入整合范围外,首航节能已签订未执行的约30亿(含税)光热总包项目合同也将采取合理方式转由首航光热来推进执行,同时未来光热业务的核心装备制造、光热EPC订单的签署等都将由首航光热来开展。
在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或进展缓慢、或退出开发的背景下,首航节能进军光热领域以来,成功建成了亚洲首座可24小时连续发电的敦煌一期10兆瓦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电站,作为镜场总包方承建了国内第一座大型商业化50兆瓦德令哈槽式光热电站,参与设计建造国内第一个发电的百兆级敦煌100兆瓦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并与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签署了近2吉瓦的光热发电项目拟合作开发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首航节能在公告中指出,本次拟向首航光热增资注入、出售或租赁资产等事宜完成后,未来存在光热扶持政策变动及光热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形,可能会对首航光热业务的经营带来不利,从而无法推动相关资本证券化。
目前,光热电价退坡已在计划当中。根据2016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第一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投运的可享受1.1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而未能按期并网的项目,若在2019年内并网投运,其电价将降低0.01元/千瓦时,且随着并网时间的延迟,电价将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