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定位扩数量、扩领域,备选名单已上报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发布者:lzx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0评论 | 3834查看 | 2019-04-18 11:27:09    

在国家发改委4月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袁达指出,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第四批混改试点的主要定位就是“扩数量”和“扩领域”。第四批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以及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会上有记者问:我们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扩大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范围,请问这涉及哪些领域,规模有多大?


袁达介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前三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


袁达指出,考虑到前三批混改试点主要集中在少数重要领域,数量也较少,第四批试点的主要定位就是“扩数量”和“扩领域”。从“扩数量”来看,前三批试点总量为50家企业,第四批试点数量将超过100家企业。从“扩领域”来看,第四批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以及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袁达对此打了个比方:一个新的产品、一项新的技术在正式量产或商业化之前,先要进行实验室试验,然后放大实验室效果,进行“小试”和“中试”,“中试”成功之后,基本就可量产了。当前混改第四批试点,就是类似从“实验室阶段”进入到“小试”“中试”阶段,我们将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袁达称,目前,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第四批试点备选名单,已上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待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将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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