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70%,公开增资引入新的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30%以内。
早在2015年,中发9号文明确表示,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并印发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34个电力交易中心,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为国家级交易机构。
截至目前,共9家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革。随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即将扩员,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再提速。
股权改革完成不到1/3
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也包括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服务。
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电力交易机构应体现多方代表性,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同时,《通知》明确,只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共9个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制公司,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为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尚未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
据记者统计,山西、湖北、重庆属国家电网经营范畴,其余6家全部属南网范围,换言之,目前南网范围内的电力交易中心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此外,股东来自电力市场各类交易主体,除电网公司外,还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
除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实质举动外,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也于今年2月发布股份制改造方案。此外,据业内人士透露,浙江、四川、宁夏等其余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的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也已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编制拟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的增资方案,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进程有望加快。
打破电网绝对控股局面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部主任彭澎此前公开表示,通过股东的多样性能够带来交易中心未来更加中立,或者是说在制定交易规则方面时能够考虑更多参与方利益诉求。
“可能股份占比多方相对均衡的情况下,才能让政策规则的制定相对公平。在某一方绝对控股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能要花很大力气监督。”上述专家表示。
《通知》中也要求,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尚未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电力交易机构,要尽快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已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电力交易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人选、成员组成、功能定位、议事规则等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但目前,一方绝对控股,利益天平还是有所倾斜。某不愿具名的售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电网绝对控股,用户电量数据更新迟缓,电网主要拓补图情况没公开,如分摊费用明细等交易结果并不清晰,没有这些数据,影响大家分析市场,完善策略。
“整体上,交易系统功能也还在不断更新,有些数据也在逐渐增加,但关键的数据接口仍未公开,该接口可将交易相关的数据从交易系统导入用户辅助决策系统。当然,这些数据号称都要公开,但目前缺少数据,模拟、试结算等很多策略都是瞎蒙,对于复盘也无从下手。”
距离独立运行仍有差距
据记者统计,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9家电力交易中心或公布改革方案中,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电网企业持股最少,占比50%,其余省份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在66.7%—80%之间。
有业内人士存疑,完成股份制改革后的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依然绝对控股,本来是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三方交易,目前电网公司负责整个交易平台。换言之,一起参赛的运动员同时兼任裁判员,实质区别有多大呢?
“电力交易中心股权占比谁多谁少并不是关键,成熟、完善的电力交易中心,是由政府直接领导的企业,自负盈亏,市场主体均不参股,交易中心仅作为平台提供服务。”上述专家表示。
现有的改制结果,从股权上看基本满足“相对独立”的要求,但距离“独立规范运行”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认为,人员独立、人事任免权独立是交易机构独立的核心内容。“交易机构的人员与原单位脱钩,与交易机构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交易机构的高管不再由原单位或最大的股东任命,而是由政府任命、对政府负责。”
“此外,在独立的基础上,重点要‘规范运行’,包括建立规范、实施规范、运行规范、评价规范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从而使电力交易机构成为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施者。只有真正独立,电力交易中心才可能在电力市场中发挥更大作用。”展曙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