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企业应该用积极的姿态欢迎这项政策,适宜的优化、并购、淘汰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更应果断地转向新能源或者向下游用电售电侧转移。
煤电联动取消了。就像好不容易习惯了独生子女的千万中国家庭,突然听说放开了二胎政策,一瞬时间百感交集。
也就是在15年前,200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发电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其他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随煤价变化调整;同时,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彼时纵然有千般委屈纠结,但这项政策实施起来也是万分艰难。2011年煤炭的需求和价格同时达到高峰,与此同时终端电价却不让升,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出现了“煤电价格倒挂”,而五大发电集团的煤电业务在2011年这个时间节点几乎都是百亿级的亏损。
优胜劣汰最佳时机
从市场的观点来看,任何形式的干预价格的行为,包括价格联动都会造成价格扭曲。以世界上另外一个煤电大国德国为例,德国虽然没有煤电价格联动,但一直有所谓油气价格联动。油气价格联动和煤电价格联动似乎有一定的可比性。德国的燃气公司最初都有石油背景的大股东。这些大股东们不希望油气相互竞争,所以在行业内部形成了油气价格联动的潜规则。油气价格联动造成的结果是燃气价格的波动和需求无关。燃气公司经常以石油价格上涨为理由提价,并利用联动时间上的滞后影响,在油价下跌后仍然长期保持高价。燃气市场化后,油气价格联动机制逐渐消失。中国的煤电也是同样,国家既不希望煤矿企业亏损,也不希望电网企业亏损。煤价上涨周期采用煤电联动似乎能够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但事实上却丧失了利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增强企业盈利能力的最好时机。
什么时候才是优胜劣汰的最佳时机?是水深火热、危机重重的低谷时期,还是风平浪静、一切落定的缓冲期,这背后支配的逻辑很可能并非是优胜劣汰的时机选择,而是飘然而至的注意力凝结和试图彰显的主观愿望,尤其是对于能源、交通、电信这些很难回退重调却又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
取消煤电价格联动,表面上会让煤炭和电力行业都更加市场化,价格会反应市场需求。德国专家研究过煤电的市场价格依赖关系后,认为煤电价格成线性关系。也就是说,煤价上涨,电价也会随之上涨,反之亦然。所以那种认为取消价格联动电价一定会降低或者“建议”第一年必须下降的说法是过分乐观的主观意志,实际上在能源领域不断走向市场化的今天,每一个参与者其实早就心知肚明,市场化真正带来的影响并非价格单纯的上升还是下降,而是这种变化所产生的冲击力,会随着时间的拉长而不断演进,最终变得无足轻重。人们更加害怕的是无法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参与市场交易,而并非是在这个市场里一无所获。
仍以德国为例,市场化后,电力和燃气大用户都建立了交易部门,小企业依托平台采购能源。两者都增加了成本。两者之外的企业一般会吃亏多一些。电力和燃气市场基本上和股票市场一样,短期内参与者有赚有赔,长期走向趋于持平。从另一个侧面看,取消价格联动机制对行业影响的程度和电价组成有关。德国影响行业的电价部分是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市场依然在远方
自2020年起,我国上网电价将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本可以理解为在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加一个浮动机制,这个浮动目前设定的值是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且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
在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这会使得煤电联动迅速走向煤电联营,而真正的市场化依然在远方。因为煤电联营的最大好处反而是不方便煤企和电企联合涨价,由于最近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电力的供应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发电厂的用电小时数很快就要跌破很多人的心理防线,价格要想涨上去那就需要更多的理由,至少是市场各环节充分的背书。
降价或者涨价都不应该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市场交易的常态,但出于种种因素考虑,取消煤电联动的同时也规定2020年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
从上下限不一致的角度切入对政策的理解,煤电企业应该用积极的姿态欢迎这项政策,适宜的优化、并购、淘汰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更果断的转向新能源或者向下游用电售电侧转移,应该才是政策的制定者更愿意看到的发展方向。毕竟,从来没有一个行业可以在巨大的时代转型时全身而退,这是工业革命数百年来最深刻的经验总结。
只有变化是不变的。如果我们现在果断地宣称:到2100年,全球不会再有一座冒烟的电厂,一台烧油的汽车,就像1919年去断言,到2000年,全世界很难找到手推的黄包车和肩抗的轿子,应该相信不会有太多的人怀疑。但就是站在当中的时代节点,人们还是会在一项项政策的抽丝剥茧中心存侥幸,而忽略了对大势的把握。
只有一个市场化的目的在远方,这是结果,其余都是过程。过程不负责告诉我们结果会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