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蛋糕”理论出发,如何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发布者:lzx |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 0评论 | 3133查看 | 2020-01-16 10:04:54    

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我国承担电能传输的电网系统自诞生以来便是由国有企业管理经营,电力供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等,种种因素决定我国电力交易模式是独特的、复杂的,同时也是需要跟随国家发展大势不断改进变化的。


当前,我国处在第二轮电力改革时期,电力交易每个环节涉及利益多方,纷纷登场的各路资本,加上原有资本,都渴望在电改的进程中分得“一杯羹”。


一、用“分蛋糕”理论看待电力市场化改革


2014年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提出了用“分蛋糕”理论看待社会发展。


“分蛋糕”理论对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非常适用。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辩证的统一,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有效措施。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从4.20万亿千瓦时增长到6.84万亿千瓦时。随着国民经济转入中高速增长阶段,2010-2015年用电增速同步放缓,2016年起,调结构、转方式效果渐显,全社会用电增速缓慢回升。在本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过程中,电力消费效率和电力消费模式发生明显变化,电网公司承担的某些行政职责划转至行政部门,国家放开了万亿级别的售电市场,进入市场的企业都想将这块大蛋糕安全吃下。


二、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整体情况


在四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实现“成立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开始卖电”、“用户可以跟发电谈生意”、“电价可以波动”“分布式能源可以大规模接网”等诸多新成果(如图1)。


特别是2018年以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全力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积极创新交易品种,努力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促进改革红利释放,推动了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从现实来看,在本轮电改中,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承担了让利的角色,售电市场完全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框架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作,在此过程中,每个环节上的各方资本大多持积极态度,市场发挥出重要引导作用。


从长期来看,具有优质发电资产的电力运营商或将受益,其有望在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脱颖而出,国内电源装机结构将向更具经济性、更具环境友好性的方向发展,电力交易中心将更好地发挥信息枢纽和资源共享作用,电网企业一直在主动承担责任,将进一步找准自己的定位,利用自己的优势,依法依规,实现转型发展,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等,售电公司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优胜劣汰,售电市场进出规则将日渐完善,整个市场监督也彻底由事后监督变为全过程监督。


从外界来看,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相关的新闻报道和评论文章,跟进及时,层出不穷,内容观点大多持正面态度。


上述情况表明,电力市场化改革四年来动力十足,按照市场化建设路径(如图2)稳步开展,成绩斐然,改革速度较快,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各方主体渴望市场进一步规范运作的愿望持续强烈,下一步,电力市场将按照既定改革目标趋于稳定和成熟。


改革进程


从2015年3月15日“中发9号文”发布到2019年7月,国家层面围绕“中发9号文”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有21项,四年内,电力市场在这些文件精神指引下,发生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改变。通过这21项文件,也能清晰看到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思路、方法与历程。我们可以从六个方面来寻找这些改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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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效果


电价。“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将彻底占据主导地位,电价将真正实现由发电成本和电力供需情况决定。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电价形成机制一旦发生变化,将会带来一系列“蝴蝶效应”,如引发电力股投资框架的变化等。


电力交易机构。2016年3月1日,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于两地同时挂牌成立,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开辟了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的新路,国家先后共成立34家电力交易中心(2家国家级、32家省级),组建了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第三方代表组成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专家工作组,定期召开管委会会议,进行交流沟通,收集工作建议,推动市场机制完善。


截至2019年6月,广州、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9家电力交易中心,已按照2015年下发的电改“中发9号文”要求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做到了“相对独立”,目前股改股东来自电力市场各类交易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公司(含增量配电网企业)、电力用户、交易机构,然而,民营资本在这9家完成股改的电力交易中心中,均未能拿到股份。


交易规模和方式。经过四年探索和不断优化,交易品种和方式也越来越契合当地的交易需要。2018年,全国市场化交易除电力直接交易、跨省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外,还出现了电量互保交易、水火置换交易等多个交易品种;有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多种交易方式;分年、季、月等多种交易周期,逐步形成了“年度交易为主,月度交易为辅、日前市场引入”的态势。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南方(以广东起步)、甘肃、山西、浙江、蒙西、四川、福建、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先后启动模拟试运行,我国首批8个试点全部完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9年6月底前模拟试运行”的目标,标志着我国电改、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各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后,将对市场规模、主体行为、交易机制等开展充分的模拟测试,并根据模拟测试结果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市场建设。


售电侧。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10.7万家,售电公司3623家。随着售电主体认识的不断深入,2018年,售电公司出现分流,绝大部分售电公司能够理性看待市场风向标,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有些“吃价差”的独立售电公司惨遭淘汰,有些公司主动退出,售电环节的大洗牌正在提速,而就在市场主体进进出出的过程中,售电侧互联网电力交易撮合平台应需而生。


电力市场信用体系。自2015年3月第二轮电改正式开展以来,市场乱象频现,一些风险暴露出来,对应的一些惩戒措施也未被采取。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电联共享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配合政府部门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动行业标准出台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新能源消纳成绩显著。新电改开展以来,结合各地电源结构等情况,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四川、重庆、陕西三地水火发电权交易,扩大西南地区清洁能源外送规模;开展低谷新能源与抽蓄电站交易,缓解“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问题;2018年利用西北高峰太阳能与西南低谷水电互补特性,创新开展西北新能源、西南水电分时段打捆送华东交易11.4亿千瓦时,大电网优化配置能力充分显现。


2019年7月,西南电网首次完成与西北电网的跨区水火发电权交易。据了解,该次月度发电权交易均为清洁水电替代燃煤机组,共执行电量6100万千瓦时,将助力西北地区减少标煤消耗约1.8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6.1万吨、二氧化硫约0.18万吨,促进了西北区域省份节能减排工作和西南富余水电外送消纳。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要克服思想认识极端


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要想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思想认识上要避免和克服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只强调做大“蛋糕”,不注意分好“蛋糕”,造成市场各方收入分配不公,影响市场成员做大“蛋糕”的积极性;另一个极端是只强调分“蛋糕”而不重视做大“蛋糕”,使原有的“蛋糕”不能做得更大,甚至产生把“蛋糕”做坏的风险,人们分得的“蛋糕”也越来越小,更谈不上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了。这是我们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必须重视和处理好的大问题,要把握好做大做强“蛋糕”、分好“蛋糕”并重这个标尺。


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方法可寻,我们既要有宏观规划,又要做到走一步看一步,能够随机应变;既要借鉴欧洲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美国标准市场设计经验,又要注重结合我国实情,发挥好顶层设计对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既要敢于摸着石头过河,又要善于寻找石头,摸准石头,在摸索中进步,在持续强化电力商品属性的同时,逐渐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特色和规则。


要筑牢电网安全运行的改革根基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毋庸置疑,电网安全运行是开展和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根基和前提。


近年来,全球的大停电事故不断发生。2012年,印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涉及全国一半地区,6.7亿人口。


我国电网是近20多年全球唯一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的特大型电网,持续创造着世界特大型电网最长安全纪录,要加强技术自信和管理自信,延续这种电网安全运行优势,为电力市场化改革乃至新时代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最基础保障。


要有全球能源互联和电力市场的改革视野


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成为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使电力发展满足新时代国家和人民用电需求,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增加清洁电力供应,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实现传统火电和新能源的平衡发展,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2019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三型两网”发展战略,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企业,建设运营好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这是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应对新时代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大战略转型,也反映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卓有成效的。


事实上,在电力市场的经营层面上,国家电网公司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电网企业也一直在进行着诸多积极尝试,实现了技术、管理、标准从本土“走出去”,向境外“走进去”。发电企业在国外建设、拥有股权、运营发电厂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


无论是电网企业还是发电企业,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在“走进去”的过程中,认真思考学习国外先进的市场化管理经验。我们要立足全球视野,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市场发展,将这些丰富的经验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所用。


要兼顾好每个交易环节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是落实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是体制架构,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办法时,要顾全大局,可因地因时制宜,但不能“顾头不顾尾”;要兼顾好电力交易每个环节,而不是兼顾好利益体。市场各方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改革意图,沿着改革路径,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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