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印发,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随即拉开。
该文件明确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5年过去了,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成效不断显现,而作为市场交易变化也不可同日而语。
全国电力市场交易势不可挡
2019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225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市场交易信息》,2019年,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1771.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30.1%。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0286.2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485.2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的93.2%和6.8%。
分区域来看,国家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6170.8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8.3%;南方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157.2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33.8%;蒙西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443.4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9.8%。
2019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的各类交易电量合计为28344亿千瓦时。省内中长期交易电量合计为23016.5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20286.2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2493.3亿千瓦时、抽水蓄能交易144.4亿千瓦时、其他交易92.7亿千瓦时。省间交易(中长期和现货)电量合计为5327.5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485.2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网对点、网对网)3585.8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256.5亿千瓦时。
分区域来看,国家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电力交易规模合计为21690.7亿千瓦时,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中长期和现货)电量合计为4931.4亿千瓦时;南方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电力交易规模合计为5019.1亿千瓦时,其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326.4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电力交易规模合计为1634.2亿千瓦时,其中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21.2亿千瓦时。
2020年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56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其中,3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49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
一季度,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048.7亿千瓦时。省内交易电量(仅中长期)合计为3321.9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3146.1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65.5亿千瓦时、其他交易10.3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中长期和现货)合计为726.7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32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网对点、网对网)682.2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2.6亿千瓦时。
一季度,国家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637.7亿千瓦时,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704.7亿千瓦时;南方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993.1亿千瓦时,其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5.8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17.9亿千瓦时。
一季度,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3178.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为20.2%。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3146.1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32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的99%和1%。
一季度,国家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952.4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5.6%;南方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851.9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35.1%;蒙西电网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373.8亿千瓦时,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1%。
电力交易机构股改加速推进
2020年4月23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了3家地方电力交易中心增资项目,分别是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西藏电力交易中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4月22日、2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的增资项目。4月21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安徽、新疆、福建、冀北等4个电力交易中心股改增资。2020年初,天津、江苏、湖南、山东、吉林、辽宁6个电力交易中心增资。至此,今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已有15家省级交易中心进行股改,速度之快超过预期。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是建立健全“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电力市场机制的核心。未来,若全社会用电量全部通过电力交易中心运作,既是承担几万亿电量的交易机构,也是联系各个市场主体窗口,现有利益格局也必将通过交易中心重新划分。
在原有国家电网公司内设的30个省级交易中心和南方电网公司内设2个交易中心的基础上,2017年底,电力市场化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形成北京、广州2个区域级交易中心和32个省级交易中心。但是绝大部分的控制权仍掌握在电网企业中。从中发〔2015〕9号文的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对交易机构的描述为“相对独立”来看,电网企业独资也没有违反这一规定,但由于各方看法不一而引起争议,甚至对电网企业发出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疑问,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革的推进陷入僵局。
2018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并规定股份制改革改造工作于当年12月底完成。然而,截至2019年底,34个电力交易中心中,由电网企业独资的仍占24个,采用股份制的为9个。其中,山西、湖北、重庆等3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其余广州、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6家属于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在这已经完成的9家混改交易中心中,除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外,华能集团和华润集团各自拿到了5家交易中心股份,份额最大。民营企业没有拿到任何一家交易中心股份。
2019年12月31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增资协议签约,引入10家投资主体(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中核股份、中石化集团、国投电力、华润电力),国网股权被稀释至70%。
2020年2月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0年改革攻坚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家电网体改〔2020〕8号)发布,明确指出要在更高层次跟大范围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完成省级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建立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新机制。2020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要求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两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电力交易中心股改能否保障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革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跟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息息相关。2019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8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2%。其中,全国电力市场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1771.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30.1%,已达三分之一。
未来,全社会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会随着市场化交易扩大、及经营性发电计划的全面放开继续快速增加,电力交易的独立规范运行将左右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败。而现货交易更需要电力交易机构的公开透明。
交易中心的主体多元化将直接促进电力交易的公平性,尽管投资主体的收益空间尚不明确,但在交易中占取某种优势是显而易见。电力交易的股改之路还将继续,不管各方如何角逐,独立规范的电力交易机构是必然要达到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