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补充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原则,在今年上半年河南发改委组织申报项目的基础上,再次补充申报“一体化”项目。
对于多能互补项目。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鼓励通过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合理配置储能、储热等装备增加系统调峰能力,允许利用近区核准在建及核准未建煤电项目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严控增量煤电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鼓励结合小型抽水蓄能等具有灵活调节能力的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项目调峰能力应真实有效,不应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原则上,项目实施后每年消纳新能源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
对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本次补充申报重点结合可再生能源制氢、电动汽车充放电等创新模式示范开展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各地要认真把关项目建设条件,按照要求编制项目方案后进行补充申报,原则上,项目实施后每年消纳新能源电量不低于2亿千瓦时,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的50%。
同时申报项目要具备可实施性。“一体化”配套的新能源项目要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新能源项目要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开发协议,要取得当地规划和用地、林业、环保、水利、军事、文物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前期批复意见。
申报要求方面,按照最新要求对项目方案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之前未申报过的、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各地要按照要求编制项目方案进行补充申报;并要求于12月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3套)报送河南发改委。
以下是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