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多源蓄热式压缩空气能量枢纽项目约700吨导热油、换热器、导热油储罐设备采购
发布者:admin | 0评论 | 3751查看 | 2021-12-22 19:42:03    

近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多源蓄热式压缩空气能量枢纽-储热、换热模块-导热油、换热器、导热油储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据此前发布的项目EPC招标公告,该项目规划建设压缩空气储能容量:10MW×4h、槽式光热辅热及储热供热系统3MW×10h。


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1、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300℃)约700吨,包括导热油供货和运输,技术服务(导热油注油、煮油、调试、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培训、设计联络、12个月质量保证期和全生命周期内售后服务(定期油品检验和测试),具体数量根据商务合同确定。


同时包含卸车软管(DN80,长度10m)及卸车接头各2套、导热油金属取样器2套、铝制油样瓶80只(1000mL)、卸油泵2台(齿轮泵,Q=30m3/h,出口压力0.6MPa,进出口通径DN80,配Y型过滤器)。


所有导热油应在2023年04月份之前供货至现场,具体时间根据项目整体计划最终确定。


2、换热器、导热油储罐系统及其辅助设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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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所有设备应在2022年08月份之前供货至现场。


投标资格方面:


1、导热油: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温合成导热油制造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近4年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300℃)的供货总量需大于2000吨,投标产品的供货总量需大于500吨,需提供相应的销售业绩证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


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如代理商投标,提供代理商代理销售的投标产品的相关业绩。


2、换热器、导热油储罐系统及其辅助设备: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锅炉或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锅炉制造资质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应为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证书。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需具有至少1台套已并网发电的50MW及以上光热发电项目蒸汽发生系统供货业绩或1台套已并网发电的50MW及以上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换热系统供货业绩,且供货产品中需含发夹式换热设备。上述业绩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投


运证明和已签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同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时至2021年12月29日17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0时整。


注:查看公告原文请登陆中国光热电站开发供应链平台。


1、乌兰察布多源蓄热式压缩空气能量枢纽导热油采购招标公告


2、乌兰察布多源蓄热式压缩空气能量枢纽换热器、导热油储罐等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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