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池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到:申报主体需认购地方政府新能源与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并按照风力发电项目每50万千瓦指标认购1.75亿元份额;光伏项目每40万千瓦指标认购1亿元份额为标准(测算基准为风力发电0.35元/瓦、光伏0.25元/瓦,以此类推)。竞争性配置指标申报前,申报主体需向河池市人民政府指定主体缴纳意向金,意向金金额为每支基金认购总份额的30%。
申报企业自建或者合建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储热型光热发电、氢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的予以鼓励和支持。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入区域电网,就近就地消纳。
原文如下: